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水湖再生资源回收中心施工图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CCBZ0016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CCBZ00164
2.5建设地点:长丰县水湖镇
2.6建设规模:新建长丰县水湖再生资源回收中心,项目用地面积约51494.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628平方米,最大跨度为24.6米,其中新建全品类分拣中心约6000平方米(含农业废旧物资分拆车间约4000平方米,生活垃圾分拣车间约2000平方米),建材回收处理中心约6000平方米,散户回收厂房约4500平方米(含农业废旧物资散户回收厂房约2500平方米,生活垃圾散户回收厂房约2000平方米),散户回收库房约4500平方米(含农业废旧物资散户回收库房约2500平方米,生活垃圾散户回收库房约2000平方米),配套用房约3000平方米(含农业废旧物资处理配套用房约1250平方米,生活垃圾处理配套用房约1750平方米),暂存库约128平方米,地下室约500平方米,配套供配电、给排水、道路、停车、环卫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 项目投资估算:12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45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合格止。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设计内容,以及供电外线设计等。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深化及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投资开展限额设计)、工艺设计、室外及附属工程设计、配合图审、地质勘察、施工配合及服务、设计报建配合、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建筑节能和绿建方案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等项目设计所需相关咨询评价设计、申报及评审等工作,所有成果必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与空调系统、室外道排、景观、亮化、竖向设计、基坑支护、人防工程、供配电、排水规划、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路灯、综合管线、园区道路、室内外(含道路和地库)标识标线、钢结构、幕墙、绿建(如太阳能系统、节水设计、雨水收集及利用等相关系统)等均包含在设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120.0万元
2.13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1.1须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1.2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工作,并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条的工程设计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中非牵头人须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工作,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2条的工程勘察资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3.1.3 条中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5)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1.6 条;
(6)联合体成员中牵头人负责以下事宜:一是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投标。二是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0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4.2 获取方式:(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2721974、62721968。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7.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有效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8.1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30日10时00分8.2开标地点: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6号开标室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11.联系方式11.1 招标人招标人:长丰县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墩镇阜阳路北城综合服务中心邮 编:231131联系人:黄传春电 话:0551-6670985611.2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邮 编:231131联系人:张庆媛电 话:0551-62721974、6272196811.3 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5818851611.4 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长丰县水湖镇电话:0551-6272506912.其他事项说明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58188516),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13.投标保证金账户标段简称:1标段中国银行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79775888930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丰支行徽商银行户名: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025201021000042188139557开户银行:徽商银行长丰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