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二批次)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7-511502-04-01-471872】FGQB-0829号/川投资备【2507-511599-04-01-225000】FGQB-0351号/川投资备【2507-511521-04-01-230145】FGQB-08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宾科教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宜宾科教人才安居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宜宾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二批次)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三江新区/叙州区 2.3建设规模: (一)三江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二批次)共计492套,包括科教·公元π(96套,为现房)、龙栖湾(104套,为现房)、科教·三江峯荟(196套)、丽雅·東山序(96套)。科教·三江峯荟计划于2025年12月底交付装修,丽雅·東山序计划于2026年6月底前交付装修。 (二)叙州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二批次)共计300套,为丽雅·紫宸润园,计划于2025年12月底交付装修。 (三)翠屏区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项目(二批次)共计100套,位于五新起步广场,为现房。 (四)暂估工程费约18000万元。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加缺陷责任期,各小区施工工期如下: 1.五新起步广场单个小区施工工期暂定140日历天(含样板间施工时间); 2.丽雅·東山序、科教·三江峯荟、丽雅·紫宸润园单个小区施工工期暂定160日历天(含样板间施工时间); 3.科教·公元π、龙栖湾单个小区施工工期暂定180日历天(含样板间施工时间)。 各小区具体开工日期以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开工后开展大面积施工,其中打样工序先行,进场后60日历天内按招标人需要完成样板间施工。 4、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施工、墙面地面天棚的基层和面层施工、标识标牌安装、二次消防改造及调试、给排水工程含冷热水系统、厨房设备工程、暖通工程、强电工程(含灯具)、弱电智能化、燃气工程、软装及家具家电采购安装及调试、空气净化及检测等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专业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投资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或单个项目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若合同金额不能明确体现的,可提供相关业主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业主公章)。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执业证书,/(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0 00:00 至 2025-09-15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30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30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