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巴东湾水库扩建工程及宁蒗河灌区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宁蒗县巴东湾水库扩建工程及宁蒗河灌区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9a6bcab9-e4e9-4217-b1cf-e471295aab0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2.2% 自筹 97.8% 贷款 % 外资 % 9a6bcab9-e4e9-4217-b1cf-e471295aab0c | ||
建设规模: | 巴东湾水库扩建工程工程静态投资12093.57万元(灌溉输水工程由宁蒗河灌区统一规划建设,不计入水库扩建投资),其中枢纽工程投资8909.96万元、征地移民补偿投资2778.28万元、水土保持投资377.37万元、环境保护投资27.96万元。宁蒗河灌区工程(一期)静态投资12366.72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5038.32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1439.61万元、环境保护投资87.12万元、水土保持投资213.28万元、田间工程投资5588.39万元。 特许经营者需新增总投资共计24460.29万元,项目全部新增投资资金(不含存量资产部分)来源于特许经营方自筹。项目总投资为25006.75万元,其中新增部分的资本金(非债务资金)拟定为项目静态总投资的20%为4892.0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546.46万元;项目流动资金为34.39万元;项目存量资产无遗留债务问题。9a6bcab9-e4e9-4217-b1cf-e471295aab0c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10 23: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丽江市水务局0888-3069790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宁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 经办人: | 马国治 |
办公电话: | 13508882083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松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罗钦、甘波、李志宏 |
办公电话: | 18787443501 | 移动电话: | 18787443501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700202500184001001 |
标段名称: | 宁蒗县巴东湾水库扩建工程及宁蒗河灌区工程(一期)特许经营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15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04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一(三楼)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5006.75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宁蒗县巴东湾水库扩建工程及宁蒗河灌区工程(一期),包含一个扩建项目与一个新建项目,扩建项目为巴东湾水库扩建工程,涉及现有巴东湾水库存量资产;新建项目为宁蒗河灌区工程(一期)。巴东湾水库扩建工程是宁蒗河灌区工程(一期)的水源工程,宁蒗河灌区工程(一期)是巴东湾水库扩建工程的配套输水工程。二者无法独自发挥效益,需联合才能发挥供水效益,存在强关联性,因此将二者作为整体实施特许经营。 本项目规划扩建巴东湾水库,并以扩建水库为核心水源,建设宁蒗河灌区配套项目,确定以农业灌溉供水为主、兼顾农村生活供水为项目任务。 (1)巴东湾水库扩建工程:巴东湾水库位于宁蒗县南东部新营盘乡毛家村巴东湾山箐河下游巴东湾箐箐口,是宁蒗县的第一座小(一)型水库,始建于1958年,2010年10月完成震损修复及除险加固施工。现状总库容143万m3,死库容20.5万m3,兴利库容99.5万m3,有效灌溉面积约0.42万亩。水库灌渠由柏杨灌渠、北灌渠2条干渠和立新、长青、新营盘下村、牛窝子等支渠组成。 根据《巴东湾水库扩建工程可研报告》及《宁蒗河灌区工程(一期)可研报告》,工程扩建后水库死水位2845.75m、死库容41.3万m3,正常水位2862.20m、正常库容396.2万m3、兴利库容354.9万m3、总库容472.20万m3。总供水量311.17万m3,其中,生活供水87.6万m3、农业灌溉供水量223.57万m3,新增灌溉面积2.1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42万亩。 (2)宁蒗河灌区工程(一期):根据《宁蒗河灌区工程(一期)可研报告》,设计灌溉面积3.11万亩。新建管道总长34.91km,其中:输水干管总长29.93km,人饮干管总长4.98km;新建提水泵站1座,高位水池1座;新建田间工程3.11万亩,均为高效节水灌溉。 本项目采用ROT+BOT模式实施。其中:巴东湾水库扩建工程采用“改造(扩建)-运营-移交”(即ROT)模式实施,宁蒗河灌区工程(一期)采用“新建-运营-移交”(即BOT)模式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项目特许经营者选取过程中同步选取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实施方。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及责任、联合体各方的出资比例等。联合体应满足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需求;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 ③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量不得超过4家,其中联合体中有且仅有一家牵头人; 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上下级关系、关联企业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不同主体或不同联合体的成员参与申请(可作为同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同一联合体内存在有直接控股、管理、上下级关系、关联企业的不同单位企业,应以其控股母公司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⑥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相关协议、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⑦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⑧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且其中任意两个职位也不能为同一人; 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报名及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运营能力。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或水文地质或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勘察方应满足)。 ②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水库枢纽)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设计方应满足)。 ③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施工方应满足) ④投(融)资及运营单位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和设施运营维护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能够提供银行出具的不少于1.92亿元的存款证明或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人企业的授信协议或银行为本项目提供的贷款意向书(融资意见函)。(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为联合各方相加)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①投(融)资负责人要求:具有(会计师或经济师)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或具备咨询师(投资)证书。 ②勘察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须为本单位人员。 ③施工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含)以上职称,须为本单位人员,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1个BOT或BOOT或PPP项目业绩。(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提供均可) |
其他: | 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情况说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信誉要求: ①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②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的失信被执行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无经营异常记录及严重违法记录(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拟配备项目组成员要求 ①勘察设计单位:项目组成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专业配置合理,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施工单位:项目组成员满足附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 4、其他要求: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施工方提供)。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1-04 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