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交警大队警务用房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1310002604552001
项目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交警大队警务用房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942100
最高限价(如有):942100
采购需求:标的名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交警大队警务用房租赁项目预算金额:94.21万元服务期限:2026年12月9日至2027年12月8日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交警大队警务用房租赁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9日至2027年12月8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链接])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具体操作可参考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完成主体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廊坊市首页“通知通告”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6-2920630。3.本项目为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的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具体要求请关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无纸化的通知。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的投标文件(*.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政府采购-投标文件上传】菜单”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7/0316-2920630 。6.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7.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8.中心服务责任人:高蓬地址: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层电话:0316-292061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廊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本级
地 址: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90号
联系方式:0316-5768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安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6号物产集团A座304室
联系方式:0316-20111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超
电 话:0316-2011186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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