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港市应急管理局消防车辆、无人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681-00259
项目名称:东港市应急管理局消防车辆、无人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50000
最高限价(元):8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1包:消防水罐车
★招标车型:水罐消防车(≥8吨)
★(一)总体要求
1.整车性能符合GB1589-2016《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
2.整车性能符合GB 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具体规定;
3.消防车符合GB7956.2-2014《消防车 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要求;
4.技术要求
4.1 底盘及底盘改装要求
4.1.1排放标准:满足国六排放标准要求;底盘合格证,3c齐全;
4.1.2制动方式:前盘后鼓式制动器,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和EBS(电控制动系统);
4.1.3燃油类型:柴油。
4.2 材质要求
4.2.1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均有规范的中文铭牌标识;
4.2.2★材质及安装要求:全铝合金防腐车身骨架、硬质阳极氧化铝合金蒙皮,确保其刚度和强度。
4.2.3帘子门:卷帘门用轻质高强度铝合金制成,阳极氧化处理。
4.3 罐体要求:
4.3.1★载液量:水≥8000kg;
4.3.2★材质:高分子复合材料或304标号以上不锈钢焊接成型;罐体顶部人员站立面采用防滑板或进行防滑处理;方形罐体;
4.3.3★厚度:高分子复合材料:底板厚度≥25mm,侧板厚度≥20mm,顶板及隔板≥15mm;304标号以上不锈钢不锈钢:底板厚度≥5mm,侧板厚度≥4mm,顶板及隔板≥4mm;
4.3.4★焊接:内设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
4.4 电气部分要求
4.4.1驾驶室顶部红色长排LED警灯;
4.4.2车厢两侧上方各安装频闪轮廓灯≥3只;
4.4.3安装自动脱落式充电装置;
4.4.4 360影像,倒车雷达。
4.4.5车身后部集中操作控制,液晶屏主控制界面,实时监测系统运行参数,支持一键出水控制
4.5 漆色及标识要求
4.5.1整车外观喷涂应符合消防救援局最新喷涂要求;
4.6.所有仪表及开关、按钮均配有醒目的中文标识。
5.其他要求
5.1 交车时必须提供使用说明书、随车工具清单、随车附件清单、易损件清单、底盘随车文件、产品合格证及装箱单等相关资料;
5.2整车售后质保期不少于8年。
★(二)整车专项技术要求
1.交车时提供所投车辆工信部公告
2.整车外形尺寸:长×宽×高(mm)≤8500×2600×3500
3.底盘及驾驶室改装
3.1.底盘:采用4×2消防专用底盘,额定功率≥250KW;
3.2.驾驶室:4门,乘员≥6人;
3.3.整车比功率≥13;满载最高车速≥90km/h;
3.4.满载总质量:≤20t
4.消防泵
4.1.安装形式:后置
4.2. 额定流量:压力1.0Mp流量≥60L/s,压力2.0Mp流量≥30L/s;
4.3.真空泵:引水时间≤60s,吸深≥7m;
5.消防炮
5.1.操控形式:手动控制;
5.2.流量:≥60L/S
5.3.额定工况下有效射程:≥70m(水)。
6.管路系统
6.1.吸水管路:车身两侧各1个DN150吸水口,采用内扣式接口,便于拆装吸水管;
6.2.出水管路:车身两侧各2个DN80出水口,卡式接口,手动阀门便于操作,不得漏水;
6.3.注水管路:车身两侧各1个DN80注水口,卡式接口;
6.4.放余水管路:在管路和水泵最低位置加装放余水管,分别配有阀门,应便于由外部启闭;
6.5★泵室保暖,出水球阀加热。
7.安全保护
7.1.取力保护:接合或脱开消防泵时,有防止不切断动力误操作的保护,避免打齿及车辆移动:
7.2.发动机限速保护:防止消防泵超速运转;
7.3.水罐涨罐保护:水罐罐盖带机械式自动泄压装置,防止水罐超压;
7.4.翻转踏板位置警示:翻转踏板设置琥珀色指示灯,展开时自动闪烁
7.5.器材箱门未关提示:如器材箱门未关,驾驶室自动光报警,防止行车发生事故
8.随车文件要求:
8.1.使用说明书;
8.2.随车工具清单;
8.3.随车附件清单;
8.4.易损件清单;
8.5.底盘随车文件;
8.6.产品合格证;
8.7.装箱单;
9.随车器材要求:
| 序号 | 器材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消防吸水管 | 米 | 4根*2米 | 配套滤水器、吸水管扳手 |
| 2 | 吸水管滤水器 | 只 | 1 | 带引绳 |
| 3 | 消防水带 | 盘 | 65mm10盘、80mm10盘 |
| 4 | 直流水枪 | 支 | 2 |
| 5 | 多功能水枪 | 支 | 2 |
| 6 | 分水器 | 件 | 3 | 三分水器 |
| 7 | 集水器 | 件 | 2 |
| 8 | 地上消火栓扳手 | 件 | 1 |
| 9 | 地下消火栓扳手 | 件 | 1 |
| 10 | 六米拉梯 | 架 | 1 |
| 11 | 单杠梯 | 架 | 1 |
| 12 | 挂钩梯 | 架 | 1 |
| 13 | 异径接口 | 个 | 按车辆出水口数量配置 | 每个出水口配1只 |
| 14 | 水带护桥 | 副 | 2 |
| 15 | 水带包布 | 件 | 8 |
| 16 | 水带挂钩 | 件 | 8 |
| 17 | 消防斧 | 件 | 1 |
| 18 | 消防大锤 | 件 | 1 |
| 19 | 消防铁铤 | 件 | 1 |
| 20 | 可充电手提防爆照明灯 | 只 | 2 | 防爆型 |
| 21 | 车载干粉灭火器 | 具 | 1 | 安置于车辆驾驶室附近 |
| 22 | 车载手抬泵 | 台 | 1 |
注:所有消防器材具备有效消防产品认证证书,器材固定支架齐全,摆放牢固、取用便捷。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002包:无人机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多旋翼飞行器 | 套 | 1 |
| 2 | 智能遥控器 | 个 | 1 |
| 3 | 空吊系统 | 套 | 1 |
| 4 | 降落伞 | 个 | 1 |
| 5 | 风冷散热器 | 个 | 2 |
| 6 | 全能变频发电机充电站 | 套 | 2 |
| 7 | 飞行器电池 | 块 | 4 |
| 8 | 图传增强模块 | 个 | 2 |
★一、大载重多旋翼飞行器
1.空机重量:≤100kg(不包含电池)
2.最大载重:≥190 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3.最大起飞重量:≥360 kg
4.最大轴距:≤2750 mm(对角线)
5.外形尺寸:≤3350 mm×3110 mm×1100 mm(机臂展开,桨叶展开);≤1300 mm×995 mm×1100 mm(机臂折叠,桨叶折叠)
6.折叠方式:支持向机身内侧折叠,结构紧凑,便于转运收纳。
7.机载电池数量:持双电池、四电池两种供电模式,适配多场景续航作业。(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8.旋翼数量:采用8对旋翼布局,动力冗余充足,作业安全稳定。
9.满载最大飞行距离:≥ 10 千米(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10.满载最大悬停时间:≥ 7 分钟(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11.工作温度范围:-20℃ 至 40℃(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12.整机防护等级:≥IP55,具备防尘、防水、防飞溅能力。
13.悬停精度:≤±10cm(水平),±10cm (垂直),定点作业精度高。
[链接]:标配北斗导航系统,支持高精度定位作业。(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15.最大上升速度:≥5 米/秒(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16.最大下降速度:≥5 米/秒(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17.满载最大水平飞行速度:≥15米/秒(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18.最大飞行海拔高度:6000米
19.最大抗风速度:≥12 米/秒(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20.最大信号有效距离(无干扰、无遮挡):≥35公里(FCC)(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21.机身外接负载接口:支持外接负载,可提供外部通信接口和功率接口,功率接口至高可支持3000瓦(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链接]:设备内置无人机远程识别模块,飞行过程可自动广播设备ID、位置、速度等状态信息,符合国内无人机管理规范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23.到位检测:飞行器应使用按压式机臂锁,支持机臂到位检测,开机后能够检测机臂是否展开到位,是否锁紧机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24.安全系统类型:需具备360度旋转毫米波雷达、后方毫米波雷达、下方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三目鱼眼视觉、双FPV、后方双目视觉
[链接]:前视FPV:≥2688×1520;下视FPV:≥4000×3000
26.下视FPV变焦倍率:≥5倍
27.工作环境温度:-20℃ 至 40℃
28.测距范围:≥120m(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29.增强图传:需支持双增强图传模块链路
30机体自带照明灯:≥2个
31.照明方向:前方、下方
32.单个照明灯最大照明功率:≥45瓦
★二、智能遥控器
1.显示屏尺寸:≥7 英寸(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2.分辨率:≥1920 × 1200(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3.亮度:≥1400 cd/m2(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4.续航时间:≥6小时
5.充电时间:≤2小时
6.遥控器同时具备内置电池和外置可更换电池(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7.工作环境温度:-20℃ 至 50℃
8.1架无人机需支持双遥控器控制,主副控切换
★三、空吊系统
1.尺寸:≤1010毫米×730 毫米×710 毫米
2.负载能力:≥200kg
3.吊绳长度:≥30米
4.最大收放速度:≥1 米/秒
5.挂钩续航时间:≥8 小时
6.挂钩开合控制:无人机遥控器控制
7.应急脱困模式:线缆释放脱困(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8.需具备消摆功能、称重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四、降落伞
1.触地速度:≤ 7米/秒
2.伞具类型:方形伞
3.伞衣材料:尼龙
4.最低开伞高度:≤120 米
5.工作温度:-20℃-40℃
6.防护等级:≥IP55
7.主板断电续航时间:≥ 1 小时
8.主板记忆卡容量:需具备独立存储,实时记录每次飞行功能,记录架次不得少于10架次
9.报警方式:蜂鸣报警、灯光报警
10.开伞方式:手动开伞、自动开伞(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五、风冷散热器
1.尺寸:≤470mm×230mm×270mm
2.供电:12V/6A
3.风扇数量:≥1个
4.风道结构:全包裹密闭环抱风道加一体式前置防尘网,定向直吹电池散热槽
★六、全能变频发电机充电站
1.直流充电输出:≥40-60.5V/11000W
2.风冷散热器供电≥12V/6A
3.交流输出≥220V/1500W
4.油箱容量:≥30L
5.启动方式:一键启动
6.工作环境温度:0℃至40℃
7.重量:≤90千克
8.燃料类型:92#汽油或以上标号
9.油耗:≤500 mL/kWh
10.充电时间:≤10 分钟(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七、智能飞行电池
1.重量:≤16.5 千克
2.容量:≥45Ah
3.循环次数:≥1450 次(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说明书或制造商盖章的技术白皮书或功能测试报告或制造商参数确认函)
★八、图传增强模块
1.技术标准:TDD-LTE/FDD-LTE/WCDMA
2.接口:USB TypeC(板端母头),USB 2.0 High Speed
3.天线:1T2R,支持发射天线选择
4.尺寸:≤45 毫米×25 毫米×10 毫米
5.重量:≤12 g
★九、无人机培训与技术服务计划
1.投标人须配备至少1名专职飞行技术服务人员,持有有效CAAC中型超视距操控员执照(执照在有效期内、可核验),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2.自设备到货验收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供不限次无人机使用技术免费现场指导、应急救援保障、设备安装维护、操作操控、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全流程培训服务;设立人员替补机制,驻场人员离岗前完成持证人员替补,保障履约不间断(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承诺函)。
★十、其它履约要求
本项目质保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中标供应商须全程配置满足项目运行要求的专职持证飞行技术服务人员;签订合同前,须提交飞行技术服务人员有效的 CAAC 中型超视距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原件核验,并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凭证,采购人核验后留存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归档。
履约期内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中标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飞行技术服务人员;确需更换人员的,替补人员资质、社保标准须与本条要求一致,全套资料经采购人核验通过后方可上岗。所有资质证书、社保资料等须真实、合法、有效,严禁证书挂靠、伪造变造资料。
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真实性承诺函;履约过程中一经查实存在挂靠、造假情形,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须承担合同约定全部违约责任,同时采购人将相关违法线索报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记入供应商不良行为失信记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采购合同后40日内供货完毕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26日23时59分至2026年10月30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东港市芳清街8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提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其中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规定上传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U盘存储形式递交)按要求密封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在电子评标系统突发故障需采用备份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标时,若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则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4.供应商应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现场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也可由供应商自行远程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及二次报价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间,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步骤,将视为投标(响应)无效。如现场出现系统技术故障,按照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 址:辽宁省东港市东港南路136号
联系方式:18941595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丹东东港市芳清街8号
联系方式:0415-7175726
邮箱地址:3268441@[链接]
开户行:丹东银行东港支行
账户名称: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20118000018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415-7550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