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中心于2026年1月2日至2026年1月11日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宗地 编号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地块位置 | 出让年限 | 土地用途 | 成交价 (万元) | 受让单位 | 备注 |
[2025] 11401 | 0.250913 | 包头新材料产业园区泽原路以南、硅碳产业园项目以西 | 供电用地50年 | 供电用地 | 87.3178 |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二、公示期: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1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项在出让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检察院北)
联系电话:0472-6862336
联 系 人:郭先生 王先生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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