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2025年-2028年本部网点建设综合布线施工工程及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2025年-2028年本部网点建设综合布线施工工程及维修项目(项目编号:LNYCSY2025-87)”。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辽宁省分行2025年-2028年本部网点建设综合布线施工工程及维修项目。
2.招标内容:拟招标辽宁省分行本部网点建设综合布线施工工程及维修合作商,根据具体项目进行施工,包括穿放双绞线、安装线架,网络模块,插座,理线器,网络机柜,光缆终端盒,电话线、网络线路测试、敷设光缆等与综合布线相关的服务。
3.项目地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部网点。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报价方式及最高投标限价:(1)综合布线施工部分总单价:98, 853. 99元;(2)综合布线维修工程部分总单价:20,759.25元,根据招标文件综合布线施工工程、综合布线维修工程量清单单价及总单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标的以折扣形式报价,报价折扣不得超过100%,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根据履约考核合格结果,合同一年一签)。
7.施工时间要求: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8.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9.验收标准:以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10.主材质量:符合甲方施工标准要求。
1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后,工程款支付至合同价款(含税)的80%,经甲方指定的审价公司审定价格后,支付至审定结算额的97%,留3%作质保金(质保金应累积直至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方可整体无息返还)。
12.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2年
1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中标供应商数量:1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查询截图)。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9.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提供承诺函)。
10.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2025年07月21日至2025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303室)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成一个PDF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lnycsy001@163.com,邮件主题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1)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
(5)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第5-9条所要求承诺函(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完成注册,详情请登录门户网站查阅《供应商门户操作手册》。完成注册后,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反馈注册结果(智采平台网站中通过注册审批的截图)。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3日09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为在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301室)。
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②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③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方式开标。
5.如无法采用现场开标方式开标,招标代理公司将通知投标人,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腾讯会议观看开标过程并确认开标结果。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及相关的修改、补充在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网站(https://bocom-gys.bankcomm.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发布。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因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折扣报价,无固定总价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按3000元收取。
九、质疑与投诉
1.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报名期内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即开标会议开始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异议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异议,接收异议及回复单位: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商健,024-22516760。
2.投标人应在规定异议提出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招标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
3.对异议回复不满意,应在回复后10日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采购管理委员会投诉,(需采用纸质方式,经法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邮寄或送达),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4-22827566。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8-1号
联 系 人: 尹老师
电话:024-2285016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10000
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21号303室
联系人:商健
电话:024-22516760
电子信箱:lnycsy001@163.com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