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泾阳县城区公交线路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4号楼501室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公休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5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2025080
项目名称:泾阳县城区公交线路特许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69,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城区公交线路特许经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69,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69,4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 | 泾阳县城区公交线路特许经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69,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城区公交线路特许经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城区公交线路特许经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含客运;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3日 至 2025年11月07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4号楼501室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公休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11月25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3 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 4 号楼 503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8)《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9)《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11)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泾阳县泾干路西段
联系方式:138920905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世纪大道韩非路铁投佳苑4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18691057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煦
电话:18691057760
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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