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学院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海口市排水设施事务中心 (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委托,邀请国内的合格供应商就“海口市学院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采购)(招标编号:HNHXT-2025-044)”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所需相关采购前来投标。
一、谈判内容:
1、项目名称:海口市学院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采购)
2、项目编号:HNHXT-2025-044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93188.98元
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始,至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竣工联合验收或政府相关部门下发竣工质量与安全监督报告)止。
6、服务地点:业主指定
7、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性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的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证书(提供相关社保证明、专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类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E5%92%8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www.ccgp.gov.cn)%E6%8F%90%E4%BE%9B%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7%9A%84%E6%88%AA%E5%9B%BE%EF%BC%89%E3%80%82%3C/p%3E%3Cp%3E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6 同意后续如获得成交资格,将无条件配合和服从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对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纳税、社保、财务会计信息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按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相关补充资料以便核查资料真实性(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7 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谈判文件获取
1.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07日止(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由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2025年任意一个月纳税及社保缴纳凭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以上材料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海秀西路2号金城新天地1#楼A单元14层1401号房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递交标书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01月08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到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号。逾期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 日09时:0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并必须提供相应材料:
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④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1)2024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单位以及税务部门公章(税务部门盖章表格形式以当地税务部门要求为准),相关附表加盖单位公章)、会计报表附注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开业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期间所有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单位以及税务部门公章(税务部门盖章表格形式以当地税务部门要求为准),相关附表加盖单位公章)、会计报表附注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3)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三项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如提供承诺函,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须在7个日历日内(如因不可控因素无法按时提供的,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按照实际情况向采购人提供上述第一或第二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提供承诺函,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须在7个日历日内(如因不可控因素无法按时提供的,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按照实际情况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提供承诺函,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须在7个日历日内(如因不可控因素无法按时提供的,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按照实际情况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
1.6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供应商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况)及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
1.7 提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应条件的资格承诺函,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提供的附件1、资格承诺函。
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6%B5%B7%E5%8F%A3%E5%B8%82%E6%B0%B4%E5%8A%A1%E5%B1%80%E5%AE%98%E7%BD%91%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八、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海口市排水设施事务中心
地 址: 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66196482
2.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海秀西路2号金城新天地1#楼A单元14层1401号房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0898-65322015、15008082762 传 真:0898-65332512
- ·【2026-01-07】 海口市学院路积水点改造工程(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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