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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深圳电信抢险救灾项目施工、设计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二)询比公告

其他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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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深圳电信抢险救灾项目施工、设计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二)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6-2028年深圳电信抢险救灾项目施工、设计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二),(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Z-10-04D-2026-D-F-A2817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标段

子项

预估金额-不含税

(万元)

预估金额-含税

(万元)

实施地域

2026-2028年深圳电信抢险救灾项目施工、设计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二)

标段二

设计部分

4.35

4.611

深圳市

备注:

1)预估费用-含税:设计部分按增值税税率6%计算得出;

2)最终规模及详细设计工作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3)设计服务期限: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本框架协议有效期届满时,若合同金额尚未使用完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延期。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为全市抢险救灾工程提供杆路、吊线、光缆、管道、人井、箱体等管线设施建设设计服务。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响应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线路工程类的相关设计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发票/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

予认可。

2.1.4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设计总负责人,另须至少配备1名设计负责人。需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3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2)另外根据工程要求还须配备足够的设计人员。

(3)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的团队成员信息、明确设计总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6)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9月1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4)在近三年内(自2023年9月1日起)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9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1)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2)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

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4日00时00分。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09时30分。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本项目不涉及。

7.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链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链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邮    编:518034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5-88895763

电子邮件:szdxcaigou@[链接]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邮    编:518034

项目负责人:林洁婷

联 系 人:林洁婷(所有项目问题请与第一联系人联系)、林洁婷、卢修宇、邓燕青、魏志芳、詹汉洋、刘玉凤

电    话:13719434779、13719434779

电子邮件:957191059@[链接]、songhy@[链接]

网    址:/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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