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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2026年一体化配套、土建施工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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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互联网公开信息,如涉及信息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平台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处理!联系邮箱:cailifangshuke@163.com。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5-2026年一体化配套、土建施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XZXZ-2025-06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署后启用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中标份额执行完毕或者履约合同到期,以其中先到达的为框架到期)。

本框架启用条件:上一框架到期后(中标份额执行完毕或者履约合同到期,以其中先到达的为框架到期)启用本次招标框架。

本次招标预估规模/工程量、实施地域、计划工期、质量标准要求、技术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采购内容:投标人将根据招标人(或其分公司)的要求,负责对指定地点提供工程技术服务,投标人的服务内容如下:

(一)土建

1.全区塔类项目土建施工服务。主要内容为:新建地面及楼面塔铁塔塔基、机房土建、机柜基础、机房改造加固、围栏、手孔、新建及塔接地网、土建二次搬运等模块。施工中严格遵守西藏铁塔的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按总部、区公司相应施工规范进行。

2.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范围内各类工序工艺照片采集,并经监理审核后上传系统,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项目完工后提供详细的竣工图纸及结算资料,配合审计完成施工结算审计。

4.按照施工现场管理系统中双打卡的相关要求完成施工作业前、作业后的检查、视频录制、上传系统等工作。

5.项目完工内验后对系统提供3个月的试运行期。

6.终验合格后提供2年的质保服务,并提供接到通知后按招标人(或其分公司)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的维修服务。

(二)动力配套

1、动力配套施工服务包括西藏铁塔动力配套施工服务模块基准价中的模块工作界面划分等,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招标人(或其分公司)的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工程结束后提供详细的竣工、结算资料。

2、施工完成后,负责在PMS系统、资源管理系统以及物业管理系统中录入所施工范围内容,并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初验合格后对系统提供3个月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结束后组织项目终验。

4、终验合格后提供2年的质保服务,并提供接到通知后按招标人(或其分公司)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的维修服务。

5、负责所实施项目施工范围内的物业协调、业主协调等工作,确保交付满足招标人(或其分公司)的质量、时间要求。

6、负责对招标人(或其分公司)购买的需投标人安装设备、器材进行分屯和保管,负责设备、器材的数量、质量完好,待安装完毕并通过初验后交付给招标人(或其分公司)。

7、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使用的检测工器具,包括但不仅限于万用表等。

8、若因乙供材料的质量缺陷等问题导致的所实施项目的损失,视为重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塔材安装及金加工

1、新建塔类项目“楼面抱杆、楼面支撑杆等”小于15米(不含15米)塔的供货及安装施工服务;存量“楼面塔和地面塔”改造所需支臂、拉线、硬支撑的供货及安装施工服务;“塔材利旧的安装施工服务”等相关施工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模块基准价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西藏铁塔的设计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按总部、区公司相应施工规范进行。

2、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范围内各类工序工艺照片采集,并经监理审核后上传系统,保证录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项目完工后提供详细的竣工图纸及结算资料,配合审计完成施工结算审计。

4、项目完工验收后提供为期两年的保修服务,时间从终验合格证书取得时点算起。

5、保修期内,投标人应按售后服务相关要求条款提供售后服务。

(四)抱杆、支撑杆

负责抱杆、支撑杆的产品供货及安装服务。

(五)美化外罩

负责美化外罩的产品供货及安装服务。

预估规模:预估投资6285.00万元(不含税),6850.65万元(含税),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其中安全生产费预估安全生产费为157.00万元(不含税),171.13万元(含税)。各标段预算情况详见下表:

标段

项目地市

预估合同份额

(不含税,万元)

其中安全生产费

(不含税,万元)

中标人数量及分配份额

标段1

日喀则

2224

56

1名,100.00%

标段2

那曲

1644

41

1名,100.00%

标段3

林芝

1407

35

1名,100.00%

标段4

昌都

570

14

1名,100.00%

标段5

拉萨

440

11

1名,100.00%

/

合计

6285

157

/

本项目最多可以兼中2个标段。当同时兼中的标段数量超过2个时,则按照标段1-5顺序中标,且其他标段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项目地点:标段1:日喀则,标段2:那曲,标段3:林芝、标段4:昌都,标段5:拉萨(具体地点以招标人订单所指定地点为准)。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本项目每标段的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分配均100%;投标人最多可以兼中2个标段,详见“预估规模”。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报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标段1-标段5共同适用)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满足)。

2.1.2、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未承诺或承诺内容不符的,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承诺)。

2.1.3、资质要求:

2.1.3.1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及成员均须具备)。

2.1.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3项资质: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2.1.4人员要求:

2.1.4.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可为1人具备2证也可为2人分别具备其中一证。审查资料: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身份证正反面,最近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的社保缴纳材料,社保证明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提供的均予认可。(标段间可复用)

2.1.4.2项目经理: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可为1人具备2证也可为2人分别具备其中一证。审查资料: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身份证正反面,最近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的社保缴纳材料,社保证明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提供的均予认可。(标段间不可复用)

2.1.4.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通信主管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含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可为1人具备2证也可为2人分别具备其中一证。审查资料: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身份证正反面,最近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分公司缴纳的也予认可,母公司或子公司或劳务派遣的不予认可)的社保缴纳材料,社保证明须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无法体现连续3个月缴纳状态的不予认可,原件备查。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成员提供的均予认可。(标段间不可复用)

“最近连续3个月”指:投标截止日的当月起往前倒退的连续3个月,若投标截止日的当月投标人单位还未办理社保缴纳的,则认可投标截止日的前一月往前倒退的连续3个月,其他情况不予认可。例如12月*日开标,“最近连续3个月”的认可情形为:10月、11月、12月或9月、10月、11月。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塔类土建施工或通信动力配套施工或塔桅施工类),提供至少1份类似业绩案例的证明材料。普通(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的,还须提供框架下的采购订单(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份合同或订单下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日期须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且在2022年6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布之日前)。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及成员提供的有效的业绩均予以认可。(用于资格审查的业绩不参与详细评审项评分,资格审查与详细评审项中上传同样业绩的,一律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认定。存放于大附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注明对应评审项,否则一律按资格审查业绩要求认定。)

3、不得存在情形:(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及成员均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2020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西藏自治区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8)在中国铁塔年度分级评价中本项目同产品类被评为【全国级/西藏自治区】“D级”的,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9)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13、14、15)条以开标现场实际查询结果为准。

4、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与投标。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须如实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同时不得存在上述情形,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应响投标无效,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5、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5.2联合体成员最多为3名(1名牵头人+2名成员),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5.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若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及成员均须承诺)。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1日20时30分至2025年7月17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 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 获取招标文件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售价【0.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10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提交,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投标文件递交”按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以保函、保险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如有):若投标人以保函、保险等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则应在5.1条款载明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原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二期18栋1单元402,联系人:龙道军,电话:18089983831】(采用线上开具的情况除外,如:电子保函/保险)。

5.4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的或者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5分钟内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签章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且对开标会议无异议。

5.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的;

5.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投标人注册

6.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点击平台首页“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6.2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200元人民币/三个月或者50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4009005950(工作日9:00-18: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与1-7路交叉路南苑小区西南门对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与1-7路交叉路南苑小区西南门对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邮编:850000

邮编:850000

联 系 人:张冲

联 系 人:龙道军、廖晖

电话:18798948877

电话:18089983831、18689108868

电子邮件:zhangchong@chinatowercom.cn

电子邮件:18089983831@139.com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后,通过“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或通过异议接收邮箱(18089983831@139.com)提出。

8.3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8.4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或者未在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45分钟内在唱价记录表上进行签章确认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信友监理咨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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