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宁县石渡乡柳山村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年 11 月 05 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JXCY-2025CS-15
项目名称: 武宁县石渡乡柳山村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工程
最高限价: 47950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元人民币) |
JXCY-2025CS-15 | 武宁县石渡乡柳山村2025年度乡村振兴示范村工程 | 1 | 项 | 479570.77 |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6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 总承包资质;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5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0 月 30 日,每天 00:00 至23: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小额工程专区(网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