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TC【2026】CG104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象山县新城大目湾ZX44-23、ZX44-08地块部分区域场地平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价格分(备注) |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如果塘渣的生产制造商为小微企业,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次投标提供塘渣的料场自有证明材料(如塘渣料场非自有的,提供与第三方料场签订的供货意向书)及料场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注:“有效的采矿许可证 ”指截止项目开标之日采矿许可证仍然有效) |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若塘渣的生产制造商为小微企业,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照要求提供,将不得享受针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 |
| 2 | 预付款保函金额 | 暂定合同总价的 40%(同预付款金额) | 暂定合同总价的 30%(同预付款金额) |
| 3 | 塘渣数量(暂估)、综合单价最高限价 | 塘渣数量(暂估):239030m³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76.12元/m³ | 塘渣数量(暂估):406351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44.77元/吨 |
| 4 | 关于备货承诺 | 各投标单位须承诺(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六章)具有10000m3以上的备货,且提供的塘渣货源合法合规,以保证及时按要求供货。 | 各投标单位须承诺(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六章)具有20000吨以上的备货,且提供的塘渣货源合法合规,以保证及时按要求供货。 |
| 5 | 关于塘渣日填筑量要求 | 塘渣填筑量不得少于15000吨/天 | 塘渣日填筑量不得少于7000吨/天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同步修正,具体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修正版)。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东陈乡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兴岗西路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9125733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591257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四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燕平、许丹、吴尧、彭秀雅、孙广烨、蒋森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157499807,0574-87031582
质疑联系人:孔佳钰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0315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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