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高新区市政公共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宜宾高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宜宾市高新区市政公共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高投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宜高新发改投资〔2024〕7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工程名称:宜宾市高新区市政公共服务数字信息化建设项目(一期)设计 2.2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新区 2.3项目规模及投资额:本项目依托已建数据中心算力支持,建设宜宾高新区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包含1个支撑中台和五个公共服务应用系统。支撑中台主要服务于多个场景应用,形成事件互联、数据互通、管理互助的一体化服务基础。5个公共服务系统主要包括公共安全监管、智慧城管、科技创新、智慧管网、智慧环保,涉及的主要硬件包括安全设备、前端通讯终端等150套,涉及运维及其他服务6项。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和新增算力,不存在信息系统重复建设情况,不存在新增巨幅大屏等新形象工程。本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13765万元。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为准。 2.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经济测算(含总体投资、设计概算编制、清单预算编制等)工作,包括不限于全部专业设计以及项目需要的专项设计和二次深化设计。设计文件需满足清单编制的深度要求并为工程实施全过程提供后续跟踪服务,设计文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以及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配合工作以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2.6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设计(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证书,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1 22:00 至 2025-09-08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22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