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000000250625119486-00254212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备注 |
| 1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南京正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凤集大道15号3幢C区21栋 | 90.32 | 823670.00元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1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便携式炸药探测器 | 正驰 | ZC-ES3000 | 1 | 59000.00 |
| 1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鞋底检测仪 | 正驰 | WE-JD002 | 1 | 72000.00 |
| 1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液体安全检测仪 | 正驰 | ZC-LS5000 | 1 | 75000.00 |
| 1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其他主要标的 | 其他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其他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1 | 61767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跃,陈志龙,孙之国,周现生,周晓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向采购人收取服务费145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4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南京正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类似业绩(较多)、人员配置(较多并提供证书)、整体服务方案(较全面)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并打分最高。该单位综合实力较强、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履行本项目的实际操作能力。综合上述评审因素,南京正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综合得分最高,故推荐其为本项目第一中标人。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虹桥路1200号
联系方式:021-34254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社发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七莘路652号兴城商务广场A座305室
联系方式:021-54299661*806/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佳莹、马峥
电 话:021-54299661*806/807
附件信息: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