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福建漳平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招标人对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
2.2 工程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
2.3 工程概况: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福建省龙岩地区漳平市境内,上水库位于漳平市赤水镇黄山村尾村自然村,为山顶小盆地,下水库位于漳平市双洋镇中村村头村自然村,为较宽阔山间河谷,电站距龙岩、三明、厦门、泉州、福州市的直线距离分别为65km、75km、150km、150km、210km。本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200MW(4×3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主要由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下水库及地面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主要永久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电站建成投产后,主要承担福建电网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2.4 招标范围: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安全技术驻点服务。
2.4.1 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服务范围如下:
(1)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88 号)、《国家能源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安全〔2015〕126 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DL/T 2679-2023)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已有或服务期内形成的安全相关制度、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结合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建设实际,投标人对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体策划,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围绕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八个方面开展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体系建设、贯标实施、现场提升及每年组织开展标准化自查自评工作,安全生产文件体系建设满足《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同时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进行落实强化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招标人及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于工程开工后1年内完成三级达标创建,第4年完成一级达标创建,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每年年底需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服务。投标人开始服务后,每年至少需根据招标人要求邀请一次安全专家(不少于5位)驻场至少7天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的指导、评估工作。
(2)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服务
依据《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DL 5162-2013)、《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 2894-2025)、《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5部分 安全标志使用原则及要求》(GB/T2893.5-2020)等标准规范,结合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已有或服务期内形成的安全相关制度、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投标人负责编制《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文明设施标准化手册》,作为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安全文明设施配置的统一标准,对现场安全标志标牌、安全防护设施、文明施工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等提出规范性和统一性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工程建设阶段和现场实际,提供一年3次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量清单的设计以指导施工单位安全设施制作安装工作的规范性,该工程量清单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的安装位置、配置内容、材质及工艺、尺寸、单位、数量等。
(3)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根据《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DL/T 2679-2023)、《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现行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性文件,服务内容包括且不限于:
1)安全管理策划
协助招标人编制施工安全管理总体策划文件,策划内容覆盖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与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准入管理、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危大工程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管理信息化等方面。
2)目标
协助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结合自身工作特性,制定相应的分级目标和控制措施;协助招标人与监理、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机构和职责
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管理机构,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4)安全生产投入
协助招标人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以及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使用台账、使用情况的总结报告等文件。
5)安全文化建设
协助招标人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化建设规划,明确安全理念,建立安全文化常态化机制。
6)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根据招标人需求,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方案以及安全生产信息数据进行整理,提升工程项目动态安全管理及信息化管理水平。
7)制度化管理
协助招标人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建立清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DL/T 2679-2023)等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标准,以及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已有或服务期内形成的安全相关制度、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文件为依据,结合福建省漳平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特点及实际安全管理需要,明确各参建单位、各管理层级的安全生产责任,理清安全管理要求和程序,并以此为基础,编写完善工程全套安全管理制度文件。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并根据情况适时对工程全套安全管理制度文件进行修订、升版。
8)安全资料管理
参照《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规范》(DL/T 2679-2023)附录D要求,对安全资料进行分卷分类装盒整理,做到合规、齐全、完整、有效。
9)教育培训
根据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协助制订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协助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账以及对培训效果进行验证、评估和改进。
10)应急管理
协助招标人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并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整理归档应急管理活动相关记录如应急培训、演练等,协助规范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工作。
11)持续改进
每年年底,协助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工作,制定改进和提升的计划和措施,促进招标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得到提升。
2.4.2 安全技术驻点服务范围包括如下:
(1)工程建设阶段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服务,协助建设单位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规范以及福建漳平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已有或服务期内形成的安全相关制度、安全管理方案、应急预案等文件履行建设方的管理职责;
(2)对日常区域性、边零散及非工作时间段等施工开展安全检查,对工程现场涉及的“人、机、环、管”各要素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治理,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
(3)对现场高风险作业进行重点监督,督促安全措施与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实;
(4)协助建设单位开展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跟踪特种作业,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证件的有效期和执照范围等进行检查;
(5)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危险源的识别与控制管理;
(6)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射线探伤与辐射防护管理;
(7)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危险化学品管理;
(8)协助建设单位开展环、水保与职业健康管理;
(9)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智能建设管理平台的开发、使用等管理工作。
(10)协助开展应急管理,配合修订综合、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和配合开展应急响应和事件处理相关工作;
(11)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12)对工程现场可能发生危及人身或财产安全的行为或活动进行制止并向建设单位汇报;
(13)按照安全管理要求,对现场安全状况进行客观、真实、准确、详实、完整记录,并对工程安全管理状态定期进行分析总结,编制每日工作记录,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安全管理月报、年度工作总结等;
(14)向建设单位提出合理、可行的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建议;
(15)完成建设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2.4.3 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5日至2032年9月15日(暂定8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拟派的安全监督管理咨询服务团队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安全技术驻点服务,其中安全技术驻点服务团队由驻点服务现场负责人和驻点服务安全工程师组成,其中关于人员详细要求如下: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及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水利或水电或电力行业安全咨询服务管理经验,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业绩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服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及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水利或水电或电力行业安全咨询管理经验,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驻点服务现场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及高级及以上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或水电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经验,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社保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驻点服务现场安全工程师:具备有效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具备2年及以上大中型水利工程或水电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经验,应附身份证、资格证书、社保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业绩合同扫描件等;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备注: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工程特征规模或人员姓名,还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承担过①大中型水利工程或水电工程安全技术驻点服务业绩至少一项(含监理、现场咨询项目或现场安全技术支持项目),和②水利或水电或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服务业绩至少一项(含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若有)均无法体现工程特征规模,还应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可。
注:大中型水利工程或水电工程参考《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定义:水库总库容(0.1亿m3及以上)或防洪工程(保护人口20万人及以上、保护区当量经济规模40万人及以上或保护农田30万亩及以上)、治涝工程(治涝面积15万亩及以上)、灌溉工程(灌溉面积5万亩及以上)、供水工程(供水对象重要性为比较重要及以上或年引水量108m3及以上)、发电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为50MW及以上)。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参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
3)与工程参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与工程参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5)与工程参建设计或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6)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
7)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8)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5日18:00:00至2025年9月29日8:30:00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lyztb/%EF%BC%89%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AD%89%E7%9B%B8%E5%85%B3%E8%B5%84%E6%96%99%E3%80%82%E6%9C%AC%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D%BF%E7%94%A8%E6%96%B0%E7%82%B9%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5%B7%A5%E5%85%B7%EF%BC%88%E7%A6%8F%E5%BB%BA%E7%89%88%EF%BC%89%E6%89%93%E5%BC%80%E3%80%82%E6%8A%95%E6%A0%87%E4%BA%BA%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0%8E%EF%BC%8C%E5%BA%94%E6%A3%80%E6%9F%A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6%80%A7%EF%BC%8C%E5%90%88%E6%B3%95%E6%9C%89%E6%95%88%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BA%94%E5%85%B7%E6%9C%89%E6%8B%9B%E6%A0%87%E4%BA%BA%E5%92%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F%BC%9B%E6%8B%9B%E6%A0%87%E4%BA%BA%E6%B2%A1%E6%9C%89%E7%94%B5%E5%AD%90%E5%8D%B0%E7%AB%A0%E7%9A%84%EF%BC%8C%E9%A1%BB%E9%99%84%E6%8B%9B%E6%A0%87%E4%BA%BA%E5%AF%B9%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9A%84%E6%8E%88%E6%9D%83%E4%B9%A6%E3%80%82%3C/p%3E%3Cp%3E
5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9月29日08: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lyztb/%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漳平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桂林街道和平南路341-1号
邮箱:zpcxjh@163.com
电话:0597-3276973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楼
邮箱:fjtc87538104@163.com
电话: 0591-87538104
联系人:陈思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s://***/
联系电话:0597-268766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平市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地点:龙岩市漳平市菁城街道八一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7-753295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漳平分中心
地址:漳平市桂林街道桂北路32号二楼
联系电话:0597-7830051、0597-78300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