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环城南路排水管网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答疑澄清(第一次)
各潜在投标人:
一、婺源县环城南路排水管网及基础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1日 09:00 ,现变更为:2025年09月12日10:30,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顺延至2025年09月11日17:30。
二、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顺延,具体以实际为准,总工期不变。
三、原招标文件:12.1.1说明事项中:26.根据婺建字【2022】15号文件工作要求,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标后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招投标监督机构人员共同监督建设单位约谈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并签订《履约承诺书》。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约谈或拒绝签署《履约承诺书》的,建设单位可以视情况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本工程标后管理根据(婺府办[2018]2号)文件和婺建字[2022]15号文件规定执行。现变更为:26.根据《赣发改公管【2025】589 号文》关于在全省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履约提醒谈话机制的通知,中标单位需接受招标人发起的履约提醒谈话,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 。
四、本项目新增业绩要求:? (二)对投标申请人可选择的合格条件(在方框内勾选)
仅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项目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在1000万元(含)以上(专业工程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 1、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专业工程以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投标单位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内(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总造价176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指标已按80%计算)。
同一工程投标人应当按要求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必备)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面二项能证明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①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②施工合同;③施工许可证;④施工图。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业绩的指标要求,如未体现业绩指标要求可另行增加其他证明材料,但不含文字性说明。】;投标人提供2009年1月1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企业提供江西省外业绩的,因各省关于竣工验收备案表政策不同,可执行项目所在地省级关于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政策,不含文字说明。
五、本项目新增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六、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澄清中查看并下载,并按答疑澄清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婺源县城市管理局
婺源县城投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25 年 08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