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勘察 (项目编号:CQLJPSGWTSGZKC-2026-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9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勘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红桥区保康中道与咸阳北路交口正融科技大厦 1 号楼 1604-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QLJPSGWTSGZKC-2026-1 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排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勘察 预算金额:52.49万元 最高限价:52.49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7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实施方案、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中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3)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6)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7)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证书和近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C.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A、B、C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A.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注:A、B提供任意一项,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中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09日到 2026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保康中道与咸阳北路交口正融科技大厦 1 号楼 1604-1室 方式:A.现场: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天津市红桥区保康中道与咸阳北路交口正融科技大厦 1 号楼 1604-1室现场缴费并获取招标文件。B.网络:(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方式汇至如下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文件费。(2)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银行帐号:9550880255748100177。(3)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截图、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kunzezixun1@[链接];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获取文件+单位名称,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邮寄或现场获取)。(注: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才为有效。)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保康中道与咸阳北路交口正融科技大厦 1 号楼 1604-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kunzezixun1@[链接]%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汕头路交口 联系方式:58792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保康中道与咸阳北路交口正融科技大厦 1 号楼 1604-1室 联系方式:022-2330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冉文全、于雅如、刘美娜、芮雪 电 话:022-23302666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0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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