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学校食堂2025-2026年食材配送入围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航空港区学校食堂2025-2026年食材配送入围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临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区学校食堂2025-2026年食材配送入围项目
2.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248
3.项目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4.招标范围: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学校食堂进行食材配送(学校食堂的粮食类、油类、肉类、禽(蛋)类、冷冻食品类、水产品类、豆制品类、蔬菜类、水果类、调味品类、清真食品等大宗食品实行全品类定点配送)。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通用食品质量标准和现行食品行业标准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能确保每日用餐的正常供应,并做到品种齐全,确保无责任事故、食品及卫生安全事故。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
8.配送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9.入围数量:15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须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须为食品销售或包含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
2.财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公司财务制度及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开户行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银行对账单均可)和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转账凭证或银行对账单等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实际履约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类似食材配送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如业绩合同不显示金额的,除合同外需同时提供相应发票或者结算单或者委托方(含委托方单位或餐饮管理部门或后勤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配送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仓储能力:投标人在郑州航空港区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以仓库所在位置为起点,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北门为终点,百度地图或者高德地图导航距离为准)具有独立固定的仓储场所不低于200平方米,具有冷库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注:①以上仓储场所(含冷库)均需在郑州航空港区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仓储场所面积计算时可包括冷库部分的面积;②自有产权(仅指与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一致的场地,不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第三方的场地)场地的提供产权证明文件、现场场所照片、导航截图图片;租赁场地的提供产权人的证明文件、现场场所照片、导航截图图片、独立租赁合同,与其他主体共同租赁同一场地的无效。
(3)运输能力:投标人具有非冷链运输车辆不少于3辆,具有冷链运输车辆不少于3辆。
注:车辆为自有(仅指车辆登记在投标人或其分公司,不包括登记在法定代表人名下) 的,提供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车辆为供应商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照片。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政处罚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处于破产、解散、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信用查询:①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上述查询信息需提供查询网页打印页或查询截图,查询结果需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对于以上第(3)项,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6.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在投标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3)供应商入围后,供货前必须办理2000万元及以上指定用于郑州航空港区学校食堂2025-2026年大宗食品供应配送的食品安全责任险(单次事故累计赔付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经招标人确认后才允许配送,否则取消入围配送资格。(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8月4日17时30分,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临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靳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300691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洵美路16号10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
联系人:陈先生、罗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225115
邮箱:hnqszbdl@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国际教育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舜英路与新港大道交汇处兴瑞汇金国际10号楼
投诉电话:0371-68515151
邮箱:hkggjjyjt@126.com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