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妙音路(永昌路-南二路)原材料检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GLZB2025039
项目名称:妙音路(永昌路-南二路)原材料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847039
最高限价(元):677631
标项名称:妙音路(永昌路-南二路)原材料检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7039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是妙音路(永昌路-南二路)原材料及构配件等检测内容,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由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含①见证取样检测(通用)(或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或市政工程材料)、②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或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或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以上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资质认定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以上要求的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加密响应文件”:www.zcygov.cn在线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19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如有):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南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通知》(浙财采监(2025)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2022年7月1日和2025年4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二章总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磋商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寄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1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5点—“备份响应文件”;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手册-电子招投标(竞争性磋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楼1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罗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11761
质疑联系人: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911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层
传真:0574-87736255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朦倩、黎晖、傅圆圆、杨立平、傅金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736286
质疑联系人:张楠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73023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9号
传真:/
联 系 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2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EF%BC%89%EF%BC%8C%E7%82%B9%E5%87%BB%E5%8F%B3%E4%BE%A7%E5%92%A8%E8%AF%A2%E5%B0%8F%E9%87%87%EF%BC%8C%E8%8E%B7%E5%8F%96%E9%87%87%E5%B0%8F%E8%9C%9C%E6%99%BA%E8%83%BD%E6%9C%8D%E5%8A%A1%E7%AE%A1%E5%AE%B6%E5%B8%AE%E5%8A%A9%EF%BC%8C%E6%88%96%E6%8B%A8%E6%89%93%E6%94%BF%E9%87%87%E4%BA%91%E6%9C%8D%E5%8A%A1%E7%83%AD%E7%BA%BF95763%E8%8E%B7%E5%8F%96%E7%83%AD%E7%BA%BF%E6%9C%8D%E5%8A%A1%E5%B8%AE%E5%8A%A9%E3%80%82%3C/p%3E%3Cp%3ECA%E9%97%AE%E9%A2%98%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88%E4%BA%BA%E5%B7%A5%EF%BC%89%EF%BC%9A%E6%B1%87%E4%BF%A1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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