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MC-20259072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化区碳监测站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5、服务总体质量技术规范要求” | “(2)售后服务要求”中“①...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内建立常用备件耗材库。” | 删除“投标人需在宁波市内建立常用备件耗材库”的要求 |
2 | “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5、服务总体质量技术规范要求” | “(3)技术培训要求”中“③...培训人员必须是原厂商的资深培训讲师...” | 删除“培训人员必须是原厂商的资深培训讲师”的要求 |
3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评分标准” | “项目方案(13分)”中“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方案(包括货物配送、安装、调试和验收方案,以及站房改造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议...” | 删除评分项中“验收方案”的内容 |
4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评分标准” | “同类项目业绩(3分)”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提供案例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 | 修改为: “注:提供案例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
5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中“评分标准” | 项目团队评分项中: “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高级工程师(生态环境或数据或网络技术类专业)的,每有1个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每有不得分” | 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证书的、高级工程师(生态环境或数据或网络技术类专业)的,每有1个证书的得1.5分,本项最高得3分,每有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宜无变动。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雄镇路9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584120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584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江汇城496号姚江时代14幢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万修文、王裕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3860503
质疑联系人:方芳
质疑联系方式:139683115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9666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