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黄山市歙州星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所持黄山市歙州喜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项目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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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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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时间:2026-10-15 16: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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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HJSGQ2026J033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C02-12341000586130960B-20261015-000124-6 |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10-15 16:28:42 | 浏览次数 | 0 |
项目编号:HJSGQ2026J033
本转让方(黄山市歙州星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对黄山市歙州喜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0%股权进行公开转让,现委托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按本公告内容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开披露转让信息。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黄山市歙州星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简介:
标的企业名称 | 黄山市歙州喜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七川村黄山颐高广场双创中心301室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侯珺珺 | ||||
成立时间 | 2026年6月5日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41021MAKF5JA0XW |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酒店管理;品牌管理;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工程造价咨 询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礼仪服务; 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发布;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 (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农副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礼品花卉销 售;珠宝首饰零售;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健身休闲活动;供应 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打字 复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 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食品销售; 烟草制品零售;歌舞娱乐活动。 | ||||||
标的企业股权 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
1 | 黄山市歙州星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100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简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报告书号 | 中简诚评报字[2026]第00968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8月5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元 | |||||||
资产总额 | 流动负债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34776698.63 | 13041.26 | 13041.26 | 34763657.3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0%股权评估总值:20976300 | ||||||
标的一:40%股权 | 13984200 | ||||||
标的二:20%股权 | 6992100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黄山市歙州星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341021MADY4HJA2K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渔梁街渔梁景区旅游服务中心1幢1002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党总支委会 | ||||||
本项目按现状公开转让,标的一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3984200元,标的二转让底价为人民币6992100元。
提醒:公告期间,竞买人须自行前往实地查看,并对转让标的进行详细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代理机构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关。
3、竞买保证金:标的一为人民币100万元,标的二为人民币50万元。
4、履约保证金:标的一为人民币100万元,标的二为人民币50万元,按《转让合同》履约无责后,经我单位同意方可退还(不计息)。成交后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交易方式:
如报名产生1家合格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竞买底价);如报名产生2家或2家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价高者得。
三、项目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3日8时30分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投标人专区第1页《关于企业办理CA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次性告知书》,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559-2351030(工作日)。竞买人于2026年11月13日8时30分前持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报名材料完成报名。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0559-6527291,网址([链接]),并随时关注网站答疑变更。
四、项目竞买底价及每轮加价幅度
标的名称 | 竞买底价(元) | 每轮加价幅度 |
标的一 | 13984200 | 人民币10000元整或其整倍数 |
标的二 | 6992100 |
该竞买底价及加价幅度由转让方提供。
五、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接受报名,以信用中国[链接]://[链接])。
六、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二)自然人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
2、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注:身份证须提交正反两面
上述材料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扫描件即可。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不真实或缺漏的情况,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请报名人随时关注网上报名审核情况,及时更正提交审核)。
七、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查验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2026年11月13日8时30分前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多个标的交易,则需向对应标的账号分别汇入相应金额的竞买保证金)。
收款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徽商银行歙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
标的编号 | 竞买保证金账号 |
标的一 | 520854971481000002009290 |
标的二 | 520854971481000002009291 |
(二)竞买保证金企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自然人须通过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通过支付宝、微信及超级网银转账),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竞价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履约完成后按规定手续予以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产权交易手续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按下列付款方式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支付成交价款及延期付款利息:
1、首付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支付转让标的转让价款的比例不低于30%,并对剩余转让价款向转让方提供其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如不动产抵押、第三方保证、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保函等);
2、剩余价款:《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必须付清转让标的全部剩余价款;
3、剩余价款的延期付款利息:受让方应于支付剩余价款的当日向转让方支付自首付款付款截至日至实际支付剩余价款日期间的对应剩余价款的延期付款利息(利息以《转让合同》生效之日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二)产权交易手续费
交易双方须于项目成交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歙县物价局批复的标准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手续费。
收费标准:
1、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竞价方式转让)
成交金额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000万元(含)及以下部分 | 4﹪ | 1、采取电子竞价、招投标、拍卖等公开竞价方式成交的,采取差额累进法计算向交易双方收取。 2、根据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文件要求,以竞价方式成交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20%。 |
1000—5000万元(含)部分 | 3﹪ | |
5000—10000万元(含)部分 | 2﹪ | |
10000以上—50000万元(含)部分 | 1.2﹪ | |
50000万元以上部分 | 0.25﹪ |
2、产权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协议方式转让):
1、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的,按交易额的2‰向交易双方收取。 |
2、根据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文件要求,以协议方式转让的,交易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10%。 |
九、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
(一)竞价时间:2026年11月13日9时30分
(二)竞价地点: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第一开标室(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
(三)竞价注意事项:
1、参与本次竞价的意向受让方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按公告约定准时参加,逾期视为弃权。
2、意向受让方须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竞价规则,禁止出现操纵价格、串通其他人报价、损害他方利益等违法行为,不得阻挠他人竞价和扰乱竞价活动的
正常进行,一经发生上述行为,将被取消竞价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在竞价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导致竞价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转让方、代理机构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竞价。
十、转让相关要求:
1.意向受让方在资产转让公告截止日前自愿到现场查看资产整体情况,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转让资产的状况,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确认了资产转让范围并认可转让资产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代理机构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若拒绝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交易合同送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归档。
3、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和调研,并完全知悉,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代理机构和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关。
5、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评估基准日(2026年8月5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不论标的企业盈亏状况如何,均不再调整转让价款;自评估基准日(2026年8月5日)至股权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的损益,由受让方按照受让股权比例承担或享有。
6、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知悉标的企业现有全部债权、债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7、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同意按不低于转让底价对转让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受让方接受转让底价,并以转让底价作为报价。
9、本项目规划总投资为5亿元,资金筹措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10、具体出资金额待进一步研讨确认后填入股权转让合同,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各方出资基数可结合本次受让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11、合资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在股权完成转让后,由合资公司按规定重新制定管理制度予以约束。
12、意向受让方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募集资金情形。
13、禁止受让方利用控制权规避土地分割限制,并在后续开发运营中严格遵守整体设定不动产单元的要求。
1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
十一、意向受让方对本公告若有疑问,请在2026年11月6日前向转让方和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提出,我们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产权交易——澄清公告栏进行发布。十二、联系方式项目转让方联系人:黄山市歙州星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蒋女士
联系电话:17355972353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歙县徽城镇七川村黄山颐高广场双创中心301室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洪女士
联系电话:0559-2510306 地址:屯溪区徽建控股7楼-1
项目报名联系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叶先生联系电话:0559-6527291 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三楼
附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承诺函
黄山市歙州星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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