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安阳市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办公用品、医疗设备及康复器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安阳市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办公用品、医疗设备及康复器材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安财磋商采购-2025-39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035000元最高限价:1035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安财磋商采购-2025-39 | 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安阳市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办公用品、医疗设备及康复器材采购项目 | 1035000 | 1035000 |
1.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5.1采购内容: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安阳市市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中心办公用品、医疗设备及康复器材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基本技术要求”;
1.5.2本次采购预算1035000元,(其中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金额:92927元,磋商文件内清单采购金额:942073元)
(采购清单内不包含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部分货物,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货物共计92927元。)
1.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30日内;
1.6.1、质量标准:合格。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供应商应当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1)所有证照均应为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电子签章。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11 日—2025年9月17 日;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