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中标人。
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之规定,投诉事项1、4部分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2、3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且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故本项目中标供应商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 湖南永健文体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
无
| 采购人: | 长沙市第四医院(长沙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彭社敏 | 联 系 人: | 于媛、郑成、胡立、陈超 |
| 电 话: | 0731-88570380 | 电 话: | 13407319530 |
| 地 址: |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70号 | 地 址: | 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38号长房时代国际五楼 |
- 电子开标一览表.pdf
- 分项价格表.pdf
2026 年11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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