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消火栓增建、补建工程(二期)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14118220250814042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吕梁市汾阳市
一、招标条件
汾阳市消火栓增建、补建工程(二期)施工项目,已由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
理局汾审管投资发【2025】27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汾阳市财政资金,招标人
为汾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汾阳市城区补建122个市政消火栓,7套消防水鹤;杏花村镇增建4
个市政消火栓;演武镇增建4个市政消火栓。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 1标段,标段(包)内容:汾阳市消火栓增建、补建工程(二期)施工
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投资额:899.99 万元。
资金来源:汾阳市财政资金。
建设地址:汾阳市城区、杏花村镇、演武镇重点范围内。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营
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对本项 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0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11日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