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保税物流中心仓库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JL(请登录)
2、项目名称:吉林市保税物流中心仓库消防系统维修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75.9446万元;
5、最高限价:175.9446万元;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8、建筑规模:消防系统维修工程;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10、计划工期:自中标之日起,共90日历天;
11、建设地点:吉林市保税物流中心库区;
1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企业(含本地、外埠投标企业)须提供供应商自行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承诺;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6).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请于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分至 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