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7,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房建市政评标定标分离法(定量评审)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广宁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扩容提质(二期)项目(二校区工程监理)(标段(包)编号:E4412010813001129001001),于提问截止时间前收到潜在投标人匿名提问,现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答疑: 问题描述: 1、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定标办法-第一部分 评标办法(定量评审)-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企业监理业绩: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接过建安费≧2800万元的单项监理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分;承接过2800万元>建安费≧1800万元的单项监理项目的,每个项目得0.5分;承接过1800万元>建安费≧800万元的单项监理项目的,每个项目得0.25分;其他不得分”,如监理合同中无法体现建安费,应如何界定? 2、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肇财采购【2022】8号)规定,取消400万元以下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取,本项目能否按该规定实行? 现对问题作如下回答: 1、该评分因素现调整如下: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监理业绩 6 2022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承接过的单项监理项目情况: 承接过总投资金额(或建安费用)≥2800万元(或工程监理费≥35万元)的单项监理项目的,每个项目得1分; 承接过1800万元≤总投资金额(或建安费用)<2800万元(或20万元≤工程监理费<35万元)的单项监理项目的,每个项目得0.5分; 承接过800万元≤总投资金额(或建安费用)<1800万元(或10万元≤工程监理费<20万元)的单项监理项目的,每个项目得0.25分; 其他不得分。 注: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监理合同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时间和金额以上述资料载明为准。若同一个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金额(或建安费用)、工程监理费分别对应不同级别的评分标准,按两者中较高级别的条件计算得分,不重复计分。 2、现取消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保证金将不作为响应性评审标准及无效标条款,如投标人已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之日起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投标人。 若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悖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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