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台商投资区污水提升治理一期工程(东园镇)——龙苍村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污水提升治理一期工程(东园镇)——龙苍村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泉台管审投资(2025)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惠安县东园镇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惠安县东园镇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龙苍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工程造价为1000.284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程造价为1000.2840万元,项目涉及龙苍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排水体系为雨污分流,新建管道长度19281.72m;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完善村庄管网系统:新建DN200-DN400雨污水管网、检查井等对主管网进行雨污分流形成2套系统;(2)完善房屋接户:新建De75、De110、De160UPVC 入户管、接户井、清扫口等将居民污水收集至主管网内;(3)对房屋立管进行雨污分流:新建De110立管、对立管改造、截断等措施对立管进行雨污分流;(4)增加管网标识牌设置;(5)新增或改造化粪池,化粪池清掏;(6)对原有管道进行完善:原有主管存在淤堵情况进行管道清通恢复排水能力、更换增加检查井井盖、防坠网等;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2840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污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雨水管道最大管径DN400,单项合同金额为1000.284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00284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不适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不适用”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不适用”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福建省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闽建筑[2015]3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 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其它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0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28日10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8月27日17时00分00秒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万元人民币(下同)。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招标项目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①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通知》(泉建筑〔2021〕48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或(4)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8月28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惠安县东园镇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邮编:36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50404459,传真:/
联 系 人:江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4号楼411、412、413室上下层,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399830999@qq.com
电话:0595-22578088、15159507988,传真:/
联 系 人:小张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福建路港集团总部大楼 2 栋 6 楼
联系电话:0595-2730822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四层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