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允景洪幼儿园(两园区)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云南省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允景洪幼儿园(两园区)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允景洪幼儿园(两园区)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XC25-17号
1.2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允景洪幼儿园(两园区)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金额:400000.00元(肆拾万元整)/月(此价格是根据采购单位往年的采购量为测算标准,每月的采购量用可能在此基础上有所增减)。
1.5最高限价:在同期市场价的基础上,价格至少下浮5%(以当地各大型超市或大型批发市场每天公布的最低价格为基准价)。
1.6采购需求: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允景洪幼儿园(两园区)大宗食品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
序号 类目 技术指标参数 主要种类 数量 计量
单位
1 肉蛋类 1.1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2应有卫生检疫部门加盖的卫生检疫合格印章。
1.3为供应当天屠宰,不得预冷带冰。感官正常,表皮无病状,无斑点,肌肉无积血,肉质色泽光润有弹性,应当卫生干净,不得沾染毛发污血或其它污染物,气味正常。
1.4鲜蛋应大小均匀,无破裂,蛋体清洁,无斑点,无粪便,无血迹,无污染,蛋型正常,色泽鲜明,蛋白浓厚,蛋黄居中,轮廓明显,胚胎未发育。 肉类:猪肉、猪肝、猪蹄、牛肉、羊肉、鸡肉、鸭肉、鹅肉等。
蛋类:鲜鸡蛋、鲜鸭蛋等。 以当天实际供应量为准 kg
2 水产类 鱼、虾、贝、藻等鲜、冻水货物类必须符合GB2733-2015国家标准,淡水鱼、虾、贝类必须鲜活,且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标准及法规要求,冷冻品须配冷藏车运输。 鲟鱼、活虾、雄鱼、鲫鱼多宝鱼、鲍鱼、鳝鱼等。kg
3 调料类 3.1所有的调料干菜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3.2糖、味精、酱油、醋、豆制品、生粉等必须具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3.3无过期食品和邻近保质期食品,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3.4不含有转基因原材料。 醋、白糖、料酒、花椒、粉条、盐、鸡精、木耳、大料、淀粉、十三香、老抽、酱油、花生米、味精、红糖、蚝油、干香菇、食用油等。kg
4 奶类 4.1包装完好无漏,交货时剩余的质保期不得低于产品质保期的二分之一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4.2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标准
4.3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符合GB/T 1354-2018、GB/T13552021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特仑苏、欧亚、伊利、蝶泉、新希望等品牌奶制品kg
5 谷薯类 大类:要求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符合GB1354-2018《大米》一级标准,在保质期内。
薯类:无腐烂变质、无发芽。 大米、小米、薏仁、黑米、红米、糯米、红薯、玉米等kg
6 面粉类 含水量应在12-13%之间,颜色正常,无异味。 面粉、面条等kg
7 食用油类 食用油符合GB2716《食用植物油标准》和GB2760《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一级,非转基因,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 菜籽油、大豆油、橄榄油、花生油、葵花油等kg
8 干货类 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无异味。 木耳、香菇、海带、紫菜、裙带菜、百合、花生、红豆、绿豆、银耳、红枣、枸杞、山楂及其他食用菌、干果类、干蔬类等kg
9 蔬菜水果类 9.1蔬菜为新鲜蔬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国家标准;
(2)不得提供腐烂变质、黄叶、烂叶及带泥巴的蔬菜;
(3)蔬菜外表不得人为喷洒水分和有过多的虫孔;
(4)不得提供过长、过老的菜头和菜根。
9.2水果为新鲜水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农药残留不得超过《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国家标准;
(2)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实无萎焉;
(3)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4)口感正常,具有水果特有的风味。
9.3蔬菜、水果应当根据需求方要求出具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蔬菜:大白菜、大头菜、菠菜、冬瓜、豆芽、胡萝卜、花菜、甜椒、黄瓜、韭菜、茄子、芹菜、油菜、青椒、土豆、西红柿、洋葱、小白菜、白萝卜、蒜苔、海带丝、南瓜、西兰花、儿菜、香葱、蒜苗、莲藕、香菜、山药、青笋等。
水果:橘子、香蕉、梨、枣、圣女果、苹果、枇杷、葡萄、橙子、柚子、莲雾等。kg
10 坚果类 10.1保质期:≥180天:
10.2重量:单包重量不低于20克(不含包装):
10.3内容物:包含4种或4种以上坚果果仁和2种或2种以上果干,坚果果仁含量大于等于65%。坚果果仁:巴旦木、核桃仁、腰果、楼子、开心果、杏仁、松仁(包含4种或4种以上坚果果仁):果干:枣片、蔓越莓干、葡萄干、蓝莓干(包含2种或2种以上果干):
10.4黄曲霉毒素B1:≤5.0ug/kg:
10.5无食用香精、色素添加。
10.6符合我国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 坚果袋
11 零食类 11.1固有的色泽、气味和滋味,无异味,组织形态应当具有该产品固有的形态,外形完整、均匀一致,无霉变,无虫蚀;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GB 7718-2011)等规定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QS质量认证。 山楂、板栗等袋
12 面包类 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
GB 895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卫生规范;
GB/T 20981-2021 面包质量通则。 蛋糕、面包等袋
备注 1.实际供应食品种类及数量以食堂采购计划为准。
2.技术指标参数为基本要求,必须满足,允许偏离项为0项。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如因政策原因或主管部门要求导致采购人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供应方式发生改变,服务合同自动终止,以政策要求或主管部门要求为准。
1.8质量要求:中选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及地方相关文件和规定要求,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产品种类丰富,对商品质量负责。
1.9交货地点: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允景洪幼儿园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①若供应商是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若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若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法定证明文件;④若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若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②截止时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④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此部分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
2.1.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会计制度各不相同,各会计制度中要求的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组成也不相同。因此,供应商根据其单位所属类别的会计制度规定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即可,本项目对财务报告的组成报表不作具体要求),事业单位可提供内部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若成立时间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满1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两个月的公司可不用提供。
②供应商须提供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无需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人);成立未满两个月的公司可不用提供。
③供应商须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的响应担保函;成立未满两个月的公司可不用提供。
备注:以上①-③项证明材料具有同等效力,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提供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4年1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者《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2.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工信中小〔2021〕237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报价部分评审计算报价得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5年05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22日00时00分。
3.2方式:网上获取,电子平台。
注:供应商平台注册的账号在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SPCZ)及其它采购资料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7日09时00分。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平台
4.3响应文件开标地点:云南(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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