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检验实验室专项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2〕3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验实验室专项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50000万元,工程概算47905.2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3346.42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1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6750平方米,主要建设城市检测基地、健康保健中心、康复中心、老年医学病房等功能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25050平方米,主要用作机动停车位、人防及设备附属用房。同步完成给排水、供电、供气、绿化、道路、广场、机械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约125张,建设地点: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南路1111号,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综合楼与辅楼之间地块。
2.2 招标范围: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检验实验室专项工程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三层、四层实验室净化工程施工,包含医疗洁净板、钢制净化门、电气系统设备、给排水系统设备、空调及通风设备、智能化系统设备、实验室集中供气系统、实验室环境安全及智慧管理系统、UPS不间断电源设备、实验家具设备等的施工及配套设备设施安装工程的施工专业承包,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为25009399元。2.3 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且满足总包单位进度要求。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东部院区原地改扩建(检测基地与健康保健用房建设)项目检验实验室专项工程
(一)投标人:3.1 同时具备①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达到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60%(即15005639.4元)的公共建筑净化工程施工业绩。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③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成员中具备上述3.2条款类似业绩的一方负责委派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三)其他:3.6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7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455号。 联 系 人:庄老师;杜工联系电话:0574-89289969 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佑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裕路155号恒兴科创大厦E座10楼联 系 人:李天宇、唐涛、吴强、陆柯妤、张杰、卢赞、钟波达 联系电话:0574-87072228电子邮件:2627807881@qq.com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