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营口市大辽河堤防维修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800-04817
项目名称:2025年营口市大辽河堤防维修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70000
最高限价(元):538130.84
采购需求:查看
2025年营口市大辽河堤防维修养护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0月24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2月10日,共计47日历天(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 时。)(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16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因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投标人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供应商采取非现场方式(电子邮件)递交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版备份响应文件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18041762217@163.com邮箱。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电子版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加密文件密码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发送到上述邮箱内,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数字认证证书进行解密电子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水利事务中心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72号
联系方式:041722182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晨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公园路11-2号8楼8室01号
联系方式:0417-8188666
邮箱地址:18041762217@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晨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18801001634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摞
电 话:0417-8188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