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城区能源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6-43 | |||||||||||
| 2、项目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洛宁县城区能源管理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644,200.00元 | |||||||||||
| 最高限价:3644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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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本项目通过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的模式提供对洛宁县城区照明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服务及运维托管服务,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管理服务费,不承担项目投资回收风险。主要涉及一是提供更换36条道路高压钠灯等高耗能灯具52盏、现状LED灯具8931盏、两镇一街道背街小巷路灯1450盏,总计10433盏灯具全部改造为高光效LED灯具(不含灯杆)的服务。二是提供对现有67台配电柜进行智能化改造服务,三是提供建设单灯控制系统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增设单灯控制器、集中控制器,建设智慧城市照明管理平台1套,市政照明设施数字资产建设3932套(具体规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同时负责服务期内上述路灯日常时段、节假日及重要时段公益亮化产生的电费代缴(含箱变及24块外挂电表)、路灯灯杆及灯具维护、智能系统对接、箱变维护、高压分接点以下线路维护、智能系统运行管理、合作期满设备无偿移交等全过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5.4项目改造建设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5.5服务地点:洛宁县城区;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链接]),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建设期内不得无故更换项目负责人,须出具项目建设期内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不无故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第3.1-3.3项须在投标文件内附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复印件,第3.4项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6年11月04日 至 2026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链接]) |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链接])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54.85.189/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用)”。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6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四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61.54.85.189/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必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内交易乙方(投标人)操作手册“。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宁公开-2026-43项目编号:洛宁政采招标(2026)0017号3、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收取,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投标人在报价中须综合考虑此费用。4、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3785、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地址:洛宁县洛浦路 | |||||||||||
| 联系人:赵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9-6623168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云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木棉路19号北航科技园4幢1208房 | |||||||||||
| 联系人:吴女士 | |||||||||||
| 联系方式:18336767058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 |||||||||||
| 联系方式:183367670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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