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紫阳县洞河镇石家村水毁河堤修复(二期)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仕府大院1栋1单元04号商铺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8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CX-AK2025-032
项目名称:紫阳县洞河镇石家村水毁河堤修复(二期)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750.2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紫阳县洞河镇石家村水毁河堤修复(二期)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3,750.2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3,750.22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山洪防御工程施工 | 紫阳县洞河镇石家村水毁河堤修复(二期)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3,750.2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洞河镇石家村水毁河堤修复(二期)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 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紫阳县洞河镇石家村水毁河堤修复(二期)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仕府大院1栋1单元04号商铺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仕府大院1栋1单元04号商铺二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仕府大院1栋1单元04号商铺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资料通过电子邮箱的方式递交。请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扫描为一个PDF文件,邮件标题名应为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260526265@qq.com,代理机构确认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报名企业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水利局
地址:紫阳县紫府路中段
联系方式:132091535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宏盛长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仕府大院1栋1单元04号商铺二楼
联系方式:0915-3322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勃然
电话:15667862189
陕西宏盛长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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