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2025年第24期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国土公开出让〔2025〕028号
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南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原平南县乡镇企业综合服务公司(乌江社区居委会东南侧)地段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拟出让PN2025-070宗地,位于原平南县乡镇企业综合服务公司(乌江社区居委会东南侧)地段。属政府收回储备用地。现由平南县土地储备中心建议出让,本次拟出让的PN2025-070宗地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807.38平方米(合1.2111亩),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供水用地。土地用途为供水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该宗地以拍卖方式出让,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二、出让宗地规划要求
(一)用地规划要求
1.规划建设用地位置范围:原平南县乡镇企业综合服务公司(乌江社区居委会东南侧)地段。
2.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供水用地。
3.规划建设总用地面积:807.38平方米。
4.规划用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容积率:>0.15~≤1.5;
(2)建筑密度:≤50%;
(3)绿地率:≤20%。
(二)建筑规划要求
1.建筑使用性质:供水设施及附属设施用房。
2.建筑控制高度:供水设施及附属设施用房建筑控制高度:地上24米;建筑高度从建筑周边室外地坪最低点起算。如有特殊工艺的设施建筑按工艺要求设置。
3.建筑退让距离:退让北面、西面、东面用地界址线距离均为3米,退让南面用地界址线距离8米(详见用地界址图)。且满足相邻建筑日照及消防间距要求,侧面有居室窗户的,须同时满足视觉卫生要求。
(三)交通规划要求
交通组织留主要出入口数:≥1个。
(四)市政设施规划要求
1.满足给水、供电、通讯、雨水、污水、燃气及其他规划设计的规范要求,因涉及有关问题,按有关规定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并取得相关部门意见或单位协议。
2.排水要采用雨污分流制。
(五)公共设施规划要求
设置垃圾收集点,并符合垃圾分类要求。
(六)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要求
满足建筑节能要求和绿色建筑要求。
(七)其它规划要求
1.满足环保、消防、人防、抗震、市政等各项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
2.根据相关通信规范预留满足光纤入户、5G宏站、微站、室内分布系统、传输机房及管线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安装空间,同步建设相应管道及满足光纤入户国家标准中明确的建设界面内容涉及的配套设施,并无偿提供使用。
3.满足《贵港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获取具体网址为http://***/xxgk/tzgg/t12752662.shtm1)%E3%80%82%3C/p%3E%3Cp%3E
三、出让方式
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按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的规定,设有底价,底价由平南县自然资源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四、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平南县辖区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五、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
(一)起始价
起始价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
(二)保证金
该标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入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以银行进账单到账为准)。成交后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即转为定金,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抵作成交价款不再退还;其他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可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加价幅度
每次为人民币伍万元(¥50000.00)的整数倍。
六、成交方式
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及报名相关模板,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平南)网站下载(网址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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