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SC1000209 |
|---|---|
| 项目名称 |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闲置及废旧物资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79,569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6-01-26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本次评估报告1.不公开也不备查。2.评估价为含税价格。二、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转让标的的权属方是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处置,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和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抵押、担保、诉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人使处置权受到限制的情况。2.本次披露的《资产明细表》及其它文件资料仅为参考,标的资产在现场以现状进行交割,不影响本次成交金额。3.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应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并充分了解标的物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地埋情况、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及性能等方面所存在的瑕疵和风险等),到现场查证无异议后且提交资料,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凭《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报名。特别提示:标的现场查看时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提供自身或合作机构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4.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不含运输、切割、拆除、搬运等费用,受让方成功摘牌后,需自行承担标的的清理、运输、切割、拆除、装卸、清场、处置的责任及全部费用,相关安全、环保等问题亦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5.受让方签订合同、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前往标的资产现场自行提货,进场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转移和清场工作并承担所涉及的费用,标的资产离场后视为交付完成。由此产生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此后一切安全、环保责任等也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前述全部工作,应书面申请并得到转让方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需按总成交价的5‰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并应赔偿转让方因此所受损失。若存在受让方违约的情况,已支付的交易价款概不退还。在本次标的转移过程中,若因提货作业对双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6.标的切割、拆除、搬运时,设备、设施可能会存在相关危险的,受让方在对标的进行切割、拆除、搬运、运输过程中应当调查清楚后再行实施。7.受让方对标的进行切割、拆除、搬迁、处置、运输过程中应当调查清楚后,依法依规转移,期间产生的费用和安全、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对涉及有毒有害、易腐蚀、危化品等废弃物,受让方必须按国家环保要求合法合规进行无害化处置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无害化处置,确保安全、防止二次污染。期间产生的费用和安全、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全部承担。8.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备设施(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如有损坏须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9.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即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受让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论标的存在任何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承受,转让方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免责。10.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方按照成交金额向受让方出具相关票据。本次转让中涉及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和缴纳。11.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价款划转。12.其他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和《产权交易合同》。13.本次标的现场踏勘地点: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孵化园6号楼及高新区盛邦街1200号。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13882253583,看货请提前一天联系。特别提示:1.本次处置的资产有部分体积较大无法直接搬离,成交后,需受让方自行切割拆除搬离。请意向受让方知悉。2.《资产明细表》仅作为参考,不作为交接依据,交接以现场实物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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