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39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森林资源发展保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小型水利水保设施)(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修建蓄水池108个、沉沙池108个,截排水沟1360米,其中九畹溪镇修建蓄水池40个、沉沙池40个、截排水沟584米;杨林桥镇修建蓄水池68个、沉沙池68个、截排水沟776米。
2.2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履约期限(工期):240日历天。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5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2.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上传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扫描件);
3.5投标人拟派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须包含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各一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利水电),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未担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注册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合格证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颁发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上传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合格证书);
(4)提供以上人员2025年5月-2025年7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带有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6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出具《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只能选择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