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谈话室录音录像设备及谈话室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FS2025-22
项目名称:谈话室录音录像设备及谈话室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室录音录像设备及谈话室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信息安全设备 | 大荔县纪委谈话室录音录像设备及谈话室改造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室录音录像设备及谈话室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
(2)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谈话室录音录像设备及谈话室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无违法失信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8日 至 2025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5: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大荔县财政局8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大荔县财政局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自行勘查现场、了解详情。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荔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
联系方式:13891310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大荔县西城街道洛滨大道西段(财政局709室)
联系方式:091332563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9133256360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8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