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经颅磁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1165
项目名称:经颅磁刺激治疗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50000
最高限价(元):9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1 适用范围:刺激人体中枢神经和外周神经,用于人体中枢神经和外周神经功能的检测、改善,对脑神经及神经损伤性疾病的辅助治疗。
2 主机
★2.1 冷却系统:要求液冷设计,惰性液体线圈内循环,冷却液无损耗,可视化。
2.2 设备面板实时温度指示。
★2.3 支持双部位或双人同时治疗:A线圈和B线圈可以实现不同处方、不同刺激强度同时治疗两个部位或病人。A线圈治疗过程中可以随时开启B线圈治疗,两线圈无强制关联关系。
2.4 磁感应强度:1.5T~8T。
2.5 磁感应强度稳定输出允差:±20%。
2.6 输出频率:0~70Hz
2.7 输出频率允差:±5%。
2.8 步长:输出脉冲频率 0.1Hz 以下,步长为 0.01Hz;在 1Hz 以下时,脉冲频率设置步长为 0.1Hz,超过 1Hz 时步长为 0.5Hz。
2.9 脉冲上升时间:67μs~96μs,允差±10%。
2.10 脉冲宽度:330μs~416μs,允差±10%。
★2.11 磁感应强度的最大变化率:29kT/s~135kT/s,允差±20%。
2.12 单拍同步刺激时间间隔:10ms~254ms(单脉冲刺激),允差:±1ms。可实施单拍毫秒级同步刺激。
2.13 A-B 同步刺激时间间隔:0~60000ms(单脉冲刺激),0~5000ms,允差:±1ms。5001ms~60000ms,允差:±1s;0~254ms(重复刺激),允差:±1ms。可实施双拍毫秒级同步刺激。
2.14 支持开机状态下热插拔。
2.15 液晶单屏显示,可实现双页面信息独立操作,治疗互不干扰。
★3 刺激线圈:线圈全封闭一体式工艺,加工一次成型,可防尘防水,保护患者安全。
4阈值测定三种触发方式,包括软件点击触发、线圈控制按键触发、脚踏板触发,线圈控制按键触发可实现单手快速触发刺激,脚踏板触发可实现单脚快速触发刺激,满足不同临床需求。
5 软件功能
5.1 治疗方案:内置≥200种治疗方案可选,并可免费更新及扩展,具有采集部位、刺激部位、NCS项、TMS治疗指南、标准方案库、TBS方案库功能,可增加自定义方案并海量储存,可以实现斯坦福抑郁症治疗方案,免费更新治疗方案。
5.2 可统计每个患者的治疗记录,可以将记录存为Word文档,方便复制和粘贴到硬盘、U 盘等其他存储设备。
★5.3靶点位置具有3D显示功能,提示大脑皮层靶点刺激区及头部治疗区准确位置。
5.4 支持接入医院HIS、PACS、LIS等管理系统。
★6 检测项目:支持运动阈值(MT)、运动诱发电位(MEP)、中枢神经传导时间(CMCT)、皮质静息期(CSP)、同侧静息期(ISP)、长时间隔皮质内抑制(LICL)、半球间抑制(IHI)、皮质-皮质配对关联刺激(ccPAS)等检测功能。
★7 刺激模式:具有单脉冲刺激、重复刺激、序列刺激、TBS 刺激、ERPs。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2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二证合一。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23日23时59分至2025年06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30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并在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至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79号沈达大厦8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时准备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文件和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36号
联系方式:024-96615-10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79号沈达大厦8楼
联系方式:024-31675717
邮箱地址:1013175970@qq.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中成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1010154740017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一彤、王丹
电话:024-3167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