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长市铜城镇龙岗社区新能源充电桩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cztcgc202508-004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天长市铜城镇龙岗社区新能源充电桩项目”作如下更正: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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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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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6000 元;
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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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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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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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75%收取,合计6000 元。
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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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更正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天长市铜城镇龙岗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