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国际生物科技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50701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国际生物科技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8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中原国际生物
科技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联港大道以东,化工三路以南,化工四街以西,化工四路以北,土地
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M3),总用地面积114536.73 平方米(约171.81 亩),预计总建筑面积
约12.66 万平方米(具体以方案批复的面积为准),容积率>0.6、建筑密度>30%、绿地率
<20%(规划指标具体以后期自规局确认的指标为准),主要建设研发办公大楼、检验检测中
心;研发小试;中心控制室;中试车间;动力中心;机柜间;丙类仓库;甲类仓库;危废仓
库;初期雨水池;门卫;公共管廊;园区绿化;内部道路;供配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
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国际生物科技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国际生物科技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
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
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
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
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02 月以来任意一个
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
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
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2022 年08 月11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 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
【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
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
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记录有
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
准。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承诺书);
3.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02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
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
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
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3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
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
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
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
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记录有异议
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7 月29 日 09 时00 分到2025 年08 月10 日 17 时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7 月29 日09 时00 分至2025 年08 月10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凭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8 月11 日 09 时00 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www.zzhkgggzy.cn:18082/)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8 月11 日 09 时00 分
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www.zzhkgggzy.cn:18082/)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国际生物科技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
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郑港经发投资〔2024〕248 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
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郑港经发投资〔2025〕25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和政府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南中原国际
生物科技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原国际生物科技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
2.2 项目编号:HKG-JS-202507019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联港大道以东,化工三路以南,化工四街以西,化工四路以北,土地用途为三类
工业用地(M3),总用地面积114536.73 平方米(约171.81 亩),预计总建筑面积约12.66 万
平方米(具体以方案批复的面积为准),容积率>0.6、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规划
指标具体以后期自规局确认的指标为准),主要建设研发办公大楼、检验检测中心;研发小
试;中心控制室;中试车间;动力中心;机柜间;丙类仓库;甲类仓库;危废仓库;初期雨
水池;门卫;公共管廊;园区绿化;内部道路;供配电;给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包含建筑、结构、总图工艺流程、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场内道路、防
震、综合管网等各专业设计,以及建筑节能、消防、幕墙、展厅、研发办公大楼所有精装修、
检测检验中心公区精装、中心控制室精装修、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降水、抗震支架、
智能化、钢结构、标识标线、泛光照明等专项设计),并为工程预算、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
和工程施工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履行工程验收职责,配合编制竣工图及配合主管部门
审批等。除招标文件或设计合同另有约定外,本项目所有设计相关内容均属于设计人的承揽
范围。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地方规定和规范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设计周期:自接到设计启动函通知后150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工作,提交符合相关要求的
设计资料。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8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的批复》中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第二条工作措施(二)简化招投标
程序4.提高招标效率,将此次招标设定为简易采购。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 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
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
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
同关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具有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
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02 月以来任意一个
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
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
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
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
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
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2022 年08 月11 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 投标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
【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
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
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注: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记录有
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
准。
3.5 其他要求:
3.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承诺书);
3.5.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企业缴纳养老保险
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 年02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
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
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
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3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
行规(2024)7 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
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
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
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
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评标委员会对于查询记录有异议
的,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07 月29 日09 时00 分至2025 年08 月10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
//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凭CA 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 元。
五、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08 月11 日09 时00 分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
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
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中原国际生物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洵美路16 号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 0371-6060072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 号158 号楼
联系人:花海燕、刘梦婷、张静涵
电话:0371-68865960
邮箱:hnxd88@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 号楼628 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371-86199628
邮箱:gqjgkz@126.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原国际生物科技园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洵美路16 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1-606007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 号158 号楼
联 系 人: 花海燕、刘梦婷、张静涵
电 话: 0371-68865960
电子邮件: hnxd88@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