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考古标本库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HJFFJSZ2025020003 | |||
工程名称 | 扬州考古标本库房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扬州市数据局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
工程地点 | 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东至久扬小区围墙、南至台扬路、西临蜀霞路游客中心、北至久扬西苑围墙。 | |||
工程规模 |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250平方米,其中库房、文物修复场间、文物保护实验室、化学检测室、档案室和配套管理用房等设施建筑面积约16800平方米,同步实施消防安防、通信网络、照明及供配电、给排水、暖通、内部道路、景观绿化、地下停车场、垃圾污水收集、生态厕所等配套工程。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HJFFJSZ2025020003003 | 扬州考古标本库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公开招标 | 409.41 | 2025-05-26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5-05-26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区支行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10157401040099997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6年12月21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5-26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06-03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扬州考古标本库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扬州考古标本库房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扬州考古标本库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数据投资【2024】2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扬州考古标本库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审查?采用□不采用 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邗江区西湖街道,东至久扬小区围墙、南至台扬路、西临蜀霞路游客中心、北至久扬西苑围墙。 2.1.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约16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9285平方米,其中地上16800平方米,地下12485平方米。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17320.16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413.81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540日历天。项目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不另增加。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扬州考古标本库房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1)工程监理:包括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项目管理;包括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合同管理、设计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源管理、信息与知识管理、沟通管理、竣工手续办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收尾管理等。 (3)其他服务:包括材料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水土保持(包含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多测合一(包含规划竣工测绘、房产实测、人防测绘、地籍测绘、管线测量(含入库等)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并经投标人任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4)项目监理组、项目管理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 (5)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其他服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资格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1) 36号、扬建工(2014) 8号文件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①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其中: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1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2人。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业绩要求:/ 3.6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7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方委派;申请人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9其它要求: 3.9.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3月至 2025年5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新成立企业距资格预审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9.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9.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报价20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方案22分;企业综合素质43分(管理体系3分,企业业绩18分,企业信誉及获奖情况22分,);项目组综合素质15分(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团队15分)。详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6. 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 2025年6月3日; 7.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3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8.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6月9日9时30分。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3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时间为2025年6月9日9时30分,各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6月9日9时30分之前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使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上传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4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其他10.1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琴,联系电话:0514-89787280,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旺角3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2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资格预审文件制作、上传,资格审查合格后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 11. 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四望亭路433号地址: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邮编:邮编: 联 系 人:联 系 人:张琴 电话:电话:0514-89787280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5年 5月26 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区四望亭路433号 | 联系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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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 联系人 | 张琴 | |
传真 | 电话 | 0514-897872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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