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域铁路公交化运营改造二期工程“三电”及地面地下各类管线迁改项目监理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1.1.本招标项目成都市域铁路公交化运营改造二期工程“三电”及地面地下各类管线迁改项目监理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人民政府以铁发改函【2024】1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交投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交投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枢纽环线段、崇州段; 2.2 建设规模: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项目在成都枢纽环线新建8座客运车站,对既有6座车站进行公交化改造,新建成灌(彭)-西环联络线,改建成昆-西环联络线并增建第二线;按城际铁路标准(设计速度200公里/小时)新建崇州至元通支线19.4公里并设道明、元通2座车站;新建崇州动车运用所及相关工程。 本项目为成都市域铁路公交化运营改造二期工程所涉及的各类杆管线迁改,(铁路产权涉及的杆管线除外)主要包含电力、燃(油)气、通信、给排水等,初设批复总概算约4.26亿元,建安工程概算约3.96亿元,其中初设批复总量为:电力包含10kv及以下低压电缆过轨约243处,电缆(架空、埋地)平移约71km,排管约2.4km,35kV及以上高压线路约11处;燃(油)气管线DN300以上管道约6处,DN300及以下管道约109处;通信管线包含移动、联通、电信、广电、通信铁塔、铁路通信、军事光缆等,共计约423处;给排水管线包含给水、雨污水管道等,DN400及以上管道约124处,DN400以下管道约146处。具体数量以项目实际发生为准。以上迁改工程涉及的监理服务。 2.3 监理服务期限:设计施工总工期+缺陷责任期;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建设范围内地面及地下电力、燃(油)气、通信、给排水等杆管线迁改(含《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涉及到的迁改)全过程监理及相关工作,包括地勘物探、设计、施工准备、施工实施、造价咨询、审计结算、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修等各阶段监理服务。 2.5 标段划分:监理1个标段;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和电力工程乙级监理及以上资质; ③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④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满足以下任一业绩: ①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工程费(或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铁路“三电迁改”项目监理业绩。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包含“三电迁改”的铁路项目监理业绩,且包含的“三电迁改”工程费(或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予以认可。 ②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同时具有输变电(含35kV或以上线路)工程项目和工程费(或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单个项目或单项合同中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输变电工程,且包含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费(或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包含的输变电工程含35kV或以上线路的,予以认可。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以下任一业绩: ①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铁路“三电迁改”项目监理业绩。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为包含“三电迁改”的铁路项目监理业绩,予以认可; ②已完成的输变电(含35kV或以上)工程项目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监理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单个项目或单项合同中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输变电工程,且包含的输变电工程含35kV或以上线路的,予以认可。 3.1.4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不超过2家;(3)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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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8月26日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EF%BC%89%EF%BC%8C%E5%87%AD%E6%B3%A8%E5%86%8C%E8%B4%A6%E5%8F%B7%E5%92%8C%E5%AF%86%E7%A0%81%E7%99%BB%E9%99%86%E2%80%9C%E5%85%B6%E5%AE%83%E7%B1%BB%E5%88%AB%E9%A1%B9%E7%9B%AE%E7%B3%BB%E7%BB%9F%E2%80%9D%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4%BB%96%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7%94%B5%E5%AD%90%E7%89%88%E3%80%82%3C/td%3E%3Cp%3E | |||||||||||||||||||||||||||||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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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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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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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3C/td%3E%3Cp%3E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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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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