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复函》(合发改投资[2025]660号)
1.4招标人:合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合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二十埠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IFFGZ02332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IFFGZ02332
2.5建设地点:合肥市
2.6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新站高新区、瑶海区和肥东县,治理范围包括二十埠河(铁路街-南淝河口)21.48km,三十埠河(长江东路南侧-大店路、瑶岗路-二十埠河口)4.93km,小板桥河(上游东支临泉路-东西支流汇入口、上游西支顺祥路-东西支流汇入口、小板桥河新安江路-二十埠河口)2.18km,治理总长度28.59k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防汛道路工程、护坡护岸工程、原污水管道迁改加固工程、建筑物工程和配套建设视频监视及水位监测设施等。
2.7合同估算价:37000万
2.8计划工期:24个月
2.9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保期内的服务等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的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标:须同时具备: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明确可承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明确可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水利类似项目业绩;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有水利类似项目业绩。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工程项目;
水利类似项目业绩:单项(或总项目含)合同金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不含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旱改水项目)。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5)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下列情形:“不得处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与市水务局认定的安全生产责任联合惩戒期内”。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最多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资质证书中承包工程范围明确可承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办理投标事宜;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网上登录、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首页(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库切换公告)。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4498830。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A类),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6号开标室。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
名 称:合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北二环桃源路101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程工
电 话:0551-63353075
11.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金川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水利大厦辅楼207室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汪工
电 话:0551-64498830/64288216
11.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12-5818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保证金账户一: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02370102100109599326152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保证金账户二:
开户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17525240367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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