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3242026000003
二、项目名称:仪陇县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金城镇等56个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成都市青羊区敬业路218号15栋1楼1号 | 500,000.00元 | 94.3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1040000 | C11040000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仪陇县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金城镇等56个污水处理厂(站)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按采购文件执行 | 按采购文件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40日(至项目缺陷期满) | 按采购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章晓君、杜晓佳、刘俊豪(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成交价计算收取。中标(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成交合同前向代理公司领取纸质档成交通知书并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按成交价计算收取。 (标准说明:①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以内的(包含100万)的:按中标(成交)金额的1.5%收取;②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500万的:100万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100万,小于等于500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0.8%收取;③中标(成交)金额500万~1000万的:100万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100万,小于等于500万的部分,按400万的0.8%收取。超过500万,小于等于1000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0.45%收取;④中标(成交)金额1000万~5000万的:100万的部分按1.5%收取.超过100万,小于等于500万的部分,按400万的0.8%收取。超过500万,小于等于1000万的部分,按500万的0.45%收取。超过100万,小于等于5000万的部分,按实际超过金额的0.25%收取;代理费缴纳账户:户名: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南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陇支行账号:52340120000016894 银联号:314673000019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7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仪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二段
联系方式:185080579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段
联系方式:0817-6989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8508057958
四川亘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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