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横21路
补充招标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横21路(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4190001)的招标文件做如下修改与澄清:
一、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序号 | 更改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全文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12日09时30分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6月16日09时30分 |
2 | 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2022年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总金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参与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
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诚信要求 | (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企业业绩:(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 □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在投标文件组成的“业绩(在建工程)” 节点导入“桂建云”相关证明材料)。(此项可选) | (3)业绩要求:□无要求;☑有要求: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企业业绩:(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已竣工工程业绩以“桂建云”为准) □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在投标文件组成的“业绩(在建工程)” 节点导入“桂建云”相关证明材料)。(此项可选) |
4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不需要业绩 □需要业绩 /年/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如接受在建业绩时可为“签订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 3、/) | □不需要业绩 ☑需要业绩 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如接受在建业绩时可为“签订合同”)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 3、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
5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施工单项合同总金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涉及铁路红线范围(铁路两侧50米)内实施的上跨或下穿或紧邻的市政工程。 | 类似项目是指:施工单项合同总金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
6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资格评审标准/有限数量制/(一)企业基本情况 |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类似项目是指:施工单项合同总金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涉及铁路红线范围(铁路两侧50米)内实施的上跨或下穿或紧邻的市政工程。(联合体任何一方的业绩均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注:1、……4、如合同关键页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不能体现涉铁内容的,则须提供业主证明,且业主证明中须明确如下信息:(1)该工程涉及的铁路线路或车站名称;(2)该工程与铁路线路或车站的位置关系:上跨或下穿或紧邻。) 相关信息应与“桂建云”信息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个得10分,此项满分10分。类似项目是指:施工单项合同总金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 (注:1、……4、联合体任一成员的业绩可认同为联合体业绩。) 相关信息应与“桂建云”信息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 |
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中与本补充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
二、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已于2025年05月29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发布,潜在投标人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招 标 人:南宁铁路枢纽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5月29日
附件: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附件:
补充招标文件(一)发售稿(盖章扫描)【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横21路】.pdf附件:
[E4501002816024190001001]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配套基础设施—横21路.GXCF附件: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