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AI港25MW/100MWh储能项目已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关于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AI港25MW/100MWh储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开经发发〔202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银川经开区管委会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在算力小镇35kV变电站附近建设1座25MW/100MWh 储能电站,通过2回10kV集电线路接入算力小镇35kV变电站。
2.2计划工期及质保期:
计划工期:12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2月25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6 月30 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除招标人原因延迟开工或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
质保期:全套储能系统质保期不低于5 年、其他设备质保期不低于2 年、建筑及安装工程涉及的承包内容质保期不低于2 年。
监理服务期限:与工程全过程同步进行(含施工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3招标范围: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AI港25MW/100MWh储能项目PC总承包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为了满足国家、行业、国家电网的各项规范要求,保证25MW/100MWh储能系统正常功能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场地平整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培训、移交生产,配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全过程工作。
2.3.1前期手续办理,包括取得勘测定界报告、文物核查、军事设施核查、压覆矿核查、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0kV输变电水保、土地复垦意见、使用林(草)地批复、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建设用地批复、用地规划、审图及工程规划备案办理等;(水土保持补偿费、林草补偿费等行政事业收费;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向政府缴纳的征地费由招标人承担)。
2.3.2设备及材料:项目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催交、运输、管理、施工、试验、试运行、验收;提供现场培训服务、参加设计联络、协调会;与其他相关方及的配合工作。
2.3.3 土建及安装:储能设备区场地平整、所有设备基础及附属设施、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防洪(储能设备区)、给排水施工(含储能设备区排水系统)、所有电缆沟、接地网、道路(含储能设备区)、照明、消防等配套工程,对侧间隔改造工程;电缆敷设施工;完成但不限于:原材料取样和送检、钢筋接头连接取样和送检、闭淋水试验、外加剂、掺合料取样和送检、见证取样和送检;完成储能区消防水与电池舱连接施工。
2.3.4 本工程所含试验、调试、检测等全部工作的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达标投产要求。
2.3.5 设备未投运交付之前,储能场区所有设备、材料的看护(防盗、防破坏)均由承包人负责。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监理招标范围: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AI港25MW/100MWh储能项目PC总承包全过程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AI港25MW/100MWh储能项目PC总承包
二标段: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AI港25MW/100MWh储能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PC总承包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须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
(1)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
3.2信誉要求: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2)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1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确保拟派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须提供相关人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2月1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项目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联系电话0951-5062861。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安东巷108号
联系人:李秀萍
电话:0951-5062834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弘德易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25楼
联系人:杜刚 杨艳 丁洁 李永飞
电话:1571958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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