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汝阳县林业局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低品位矿石综合利用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造林项目(项目代码:2412-410326-04-05-879125)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汝阳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全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汝阳县林业局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低品位矿石综合利用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造林项目
2、项目代码:2412-410326-04-05-879125
3、项目概况:该项目共涉及柏树、蔡店、城关、刘店、内埠、三屯、上店、十八盘、小店9个乡镇33个行政村,75个造林小班,造林面积共1093.47亩,其中柏树乡涉及9个小班203.32亩,蔡店乡涉及1个小班11.93亩,城关镇涉及9个小班175.53亩,刘店镇涉及4个小班49.48亩,内埠镇涉及3个小班24.2亩,三屯镇涉及27个小班284.83亩,上店镇涉及10个小班158.53亩,十八盘乡涉及7个小班100.73亩,小店镇共涉及5个小班84.92亩。(具体详见本项目作业设计)。
4、建设地点:洛阳市汝阳县
5、招标范围:本项目作业设计、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项目编号:汝政采-2025-102
7、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8、最高投标限价:4747166.71元
注: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0、施工期限:60日历天
11、养护期:自完工之日起2年
12、造林成活率:不低于85%
1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14、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5、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工程作业设计技术标准,科学组织,加强管护,实现项目目标
16、施工标准:严格按照《作业设计》组织实施,以植苗造林的方式造林,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
17、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8、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
19、本项目釆用评定分离、分散评标的方式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满足以下(1)或(2)的任意一条资质条件:(1)具有中级(含)或以上园林、园艺、林业等相关专业职称;(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职称证书或者建造师证书和安考证原件扫描件、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8%BF%9B%E5%85%A5%E2%80%9C%E6%B4%9B%E9%98%B3%E5%B8%82%E7%94%B5%E5%AD%90%E6%8B%9B%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2%E8%AF%A6%E8%A7%81%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7%BD%91%E7%AB%99%E2%80%94%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2%80%94%E5%8A%9E%E4%BA%8B%E6%B5%81%E7%A8%8B%E2%80%94%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3Cp%3E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http://***/tpbidder%E2%80%9D%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F%BC%8C%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6%8A%95%E5%A4%9A%E4%B8%AA%E6%A0%87%E6%AE%B5%EF%BC%8C%E5%88%99%E5%BA%94%E5%B0%B1%E6%89%80%E6%8A%95%E6%AF%8F%E4%B8%AA%E6%A0%87%E6%AE%B5%E5%88%86%E5%88%AB%E4%B8%8B%E8%BD%BD%E8%8E%B7%E5%8F%96%E3%80%82%E8%81%94%E5%90%88%E4%BD%93%E6%8A%95%E6%A0%87%E7%9A%84%EF%BC%8C%E7%94%B1%E8%81%94%E5%90%88%E4%BD%93%E7%89%B5%E5%A4%B4%E4%BA%BA%E5%AE%8C%E6%88%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http://***/BidOpening%E8%BF%9B%E5%85%A5%EF%BC%8C%E5%9C%A8%E7%BA%BF%E5%87%86%E6%97%B6%E5%8F%82%E5%8A%A0%E5%BC%80%E6%A0%87%E6%B4%BB%E5%8A%A8%E5%B9%B6%E8%BF%9B%E8%A1%8C%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7%AD%89%E3%80%82%E5%9B%A0%E6%8A%95%E6%A0%87%E4%BA%BA%E5%8E%9F%E5%9B%A0%E6%9C%AA%E8%83%BD%E8%A7%A3%E5%AF%86%E3%80%81%E8%A7%A3%E5%AF%86%E5%A4%B1%E8%B4%A5%E6%88%96%E8%A7%A3%E5%AF%86%E8%B6%85%E6%97%B6%E7%9A%84%E5%B0%86%E8%A2%AB%E6%8B%92%E7%BB%9D%E3%80%82%E8%AF%B7%E5%8F%82%E7%85%A7%E6%B4%9B%E9%98%B3%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8%AD%E5%BF%83%E9%A6%96%E9%A1%B5-%E5%8A%9E%E4%BA%8B%E6%8C%87%E5%8D%97-%E4%B8%8B%E8%BD%BD%E4%B8%AD%E5%BF%83-%E6%96%B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D%BF%E7%94%A8%E6%89%8B%E5%86%8C%E3%80%82%3C/p%3E%3Cp%3E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电子中标通知书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汝阳县林业局
地 址:汝阳县城关镇人民路2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1383791859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全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八一路城市杰座10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9-63903369,15537911185
监管部门:汝阳县林业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汝阳县林业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8211832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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