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WH010YT25EP0877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实验台重建发射塔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芜湖市镜湖区;建设规模:拆除5座已使用52年的老旧发射铁塔及其附属设备用房32.25平方米;新建高度约76米的钢结构自立式中波发射铁塔2座及地网,单台发射机功率10kw,用地面积约6000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的天调室及围墙、排水、道路、绿化恢复等附属工程;购置天调室设备及安装馈线系统等;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2.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3.合同估算价: 496.77万元 。
4.资金来源: 政府性资金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1)和(2)
(1)设计资质:须具备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或通信或广播电影电视)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广播电视发射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①及②资质:
①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以上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5.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单位)不超过4家,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本项目报名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身份报名,其他联合体成员资质及联合体协议书需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不良行为记录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7.其他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要求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中小企业承担部分的70%)。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满足以下其中之一即可):
①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份额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不少于70%);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②以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的,要求投标人将不少于签约合同价的40%(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不少于7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所有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视同符合了相关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
(2)其他要求: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日9:00至投标截止时间。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系统(以下简称“数智共享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数智共享系统进入方法1:通过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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