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浦口区2025年度实景三维及大比例尺地形图动态维护测绘项目 JSZC-320111-JSXX-G2025-001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14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1-JSXX-G2025-0011
项目名称:浦口区2025年度实景三维及大比例尺地形图动态维护测绘项目
预算金额:225.000000万元(采购包1:123.000000万元;采购包2:10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一:123万元;采购包二:102万元
采购需求:
浦口区2025年度实景三维及大比例尺地形图动态维护测绘项目,关于本次采购的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阶段一进度要求:2025年12月底之前完成52.94平方千米实景三维建模,2025年12月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完整管理单元约270平方千米地形图第一轮更新入库,并提供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地形图成果一套。 阶段二进度要求:2026年6月完成浦口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单元中开发边界以外不更新)约98平方千米第二轮更新入库,提供地形图成果一套;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地形图日常应急更新服务时间至2026年6月,该部分地形图一年更新入库一次(有更新的图幅入库、不更新的不用动),2026年6月提供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采购包2
1.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及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浦口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28号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25-58310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星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168号丁香园03幢1单元201室
联系人:武运静
联系电话:17702504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运静
电话:17702504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