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轴线(
EA3
)东延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西轴线(
EA3
)东延工程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以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关于开展东西轴线(
EA3
)东延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
2025
〕
54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
自
新区财政资金
,
项目
出资比例
为
100%
,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
招标人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东西轴线(
EA3
)东延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西起在建东西轴工程终点,东至雄鄚路,路线全长约
6.3km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红线宽度为
50m
,
双向
8
车道,道路设计时速
60km/h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缆线管沟、燃气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
项目总投资约为
69080
万元
(不含土地征迁费)
,工程费约为
58367
万元
,
其中
一标段工程费
34388
万元,二标段工程费
23979
万元
。
建设地点
:
雄县
组团
。
2.2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项报告服务
(
仅一标段包括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项报告服务
)
:负责本项目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项报告编制服务工作,含项目范围内的外部电源接入工程可行性研究服务,并配合完成可研立项阶段所有支撑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防洪评价报告、项目数字信息建设、可研阶段工程建设全过程风险评估等工作,完成评审并通过相应级别的部门审批,所有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2)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工程建设需要的初勘、详勘、补勘、测量、测绘、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地下管线(含燃气、热力管线)探查和测量、工程室内试验、编制地质勘测报告
、提供交桩报告
等。
(3)工程设计: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需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编制管线综合设计(含整合道路下各专业管线综合设计)、形成
BIM
成果,项目范围内的外部电源接入工程设计、初步设计阶段与施工图设计阶段全过程风险评估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的其它所有工作,以及数字化模型(
BIM
)建设及应用(包括但不限于模型效果展示、各专业管线碰撞检查),提供技术交底、承担后续施工招标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后续招标所需技术要求编制、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负责配合各阶段专项报批报建等工作、参加试运行、竣工验收,并负责项目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配合招标人进行有关科研项目、配合奖项申报等工作。上述成果需满足相关行业规范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咨询机构审查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评审。按行业主管部门及发包人要求提供设计方案及各专业对应的效果图。
2.3服务期限
(1)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项报告服务
(
仅一标段包括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项报告服务
)
期限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0
日历天内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
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数字信息建设、可研阶段工程建设全过程风险评估等工作
)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及项目进度情况完成专项报告编制工作
(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防洪评价报告
)
并符合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
(2)勘察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报告,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40日历天内完成详勘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3)设计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
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
。
一标段为:
①
西起在建东西轴工程终点
,
东至雄鄚路
,
路线全长约
6.3km
范围内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项报告服务
;
②西起在建东西轴工程终点,东至清河路,路线全长约
3.5km
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服务
。
二标段为西起清河路,东至雄鄚路,路线全长约
2.8km
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服务。
2.5其他要求
项目内容需充分考虑数字化、智能化的要求,通过区块链资金管理平台进行本项目的全过程资金管理
。
2.6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一标段:
694.822039
万元,二标段:
404.159148
万元,合计:
1098.981187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1
)
对于一标段,
同时满足下列
①
、
②、③
条件:
①
可行性研究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http://www.tzxm.gov.cn/)备案的单位,备案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服务范围须含项目咨询或全过程咨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工程咨询行业管理(
http://new.tzxm.gov.cn//tzpt/statics/html/consult/1.shtml)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子模块,在此链接查询结果如能体现要求内容,视为满足要求);且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②
工程勘察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或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甲
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甲
级资质。
2
)
对于二标段,
同时满足下列
①
、
②
条件:
①
工程勘察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或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甲
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②
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甲
级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1
)
对于一标段,
同时满足下列
①
、
②、③
条件:
①近五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投资额
2
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②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投资额
2
亿
元及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
勘察工作
业绩
;
③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
2
亿
元及以上的
市政道路工程
设计工作
业绩
。
注:
1、
勘察工作须至少包括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工作内容。
2、设计工作须至少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
3、若
同一业绩合同中包括上述满足要求的多个不同类型的
可研、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视为满足该多个不同类型
可研、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
2
)
对于二标段,
同时满足下列
①
、
②
条件:
①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投资额
2
亿
元及以上的
市政公用工程
勘察工作
业绩
;
②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承担过1个投资额
2
亿
元及以上的
市政道路工程
设计工作
业绩
。
注:
1、
勘察工作须至少包括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工作内容。
2、设计工作须至少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
3、若
同一业绩合同中包括上述满足要求的多个不同类型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视为满足该多个不同类型勘察、设计业绩要求。
(3)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1
)
对于一标段,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可相互兼任,但前述人员不得与勘察负责人相互兼任
。
2
)
对于二标段,
满足下列条件: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与勘察负责人相互兼任。
(4)
勘察负责人最低要求:
1名,具有高级(
含
)以上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
,且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须附拟派勘察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人员执业注册信息数据截图)
。
(5)
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1名,具有高级(
含
)以上工程师职称
。
(6)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
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
投标人
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
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
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
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
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
“
失信主体
”
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
为准);
s.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t.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①项修改为本条);
u.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严重失信行为等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v.
近
2
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前述情形以本项目招标人出具的禁止投标的相关书面处罚决定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③项修改为本条);
w.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行政处罚决定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
项修改为本条);
x.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
项修改为本条)。
y.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r
项修改为本条)。
z
.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a
a
.
以上
t
、
u
、
v
、
w
、
x
、
y
、
z
与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不一致的,以
t
、
u
、
v
、
w
、
x
、
y
、
z
条要求为准。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
)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
(
含牵头人
)
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按照其中一家单位进行全部勘察工作,另一家单位进行全部设计
及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
(
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
仅适用于一标段
)
工作的形式进行分工
;
②
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
;
③
本项目的设计单位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设计负责人
;
④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
⑤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的要求;⑥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⑦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
连
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
9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补偿或不补偿)
(10)其他要求:
对于一标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负责人最低要求:1名,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咨询工程(投资)登记证书或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
00秒至
2025
年
8
月
19
日
08
时
5
9分
0
0秒(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
“
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
交易平台
”
)的
“
电子招标项目
”
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按
5.1
款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
“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
CA
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19
日
09
时
0
0分
0
0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
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其他说明: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14.3130
版本制作(请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400M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7. 开标形式及地点
开标形式:远程开标(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仪式。
如采用远程开标形式投标人需登录
“
交易平台
-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其他说明: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开标,只需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参加开标会。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并进入开标系统;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请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改名称为公司简称
+
姓名。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https://kb.xaprtc.com
、
https://www.xaprtc.com
。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容城镇容信路
6
号
联系人:
祁
经理
电话:
0312-5670805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
C1
座
502
室
联系人:
李工、周工、刘工
电话:
0312-5609973
转
800
1
电子邮件:
1805571172@qq.com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10.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说明
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应及时观察审核状态,待新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完毕,档案栏状态变成有效即可)。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电子招标项目无关注环节,下载招标文件时需先填写项目联系人和电话(仅第一次下载文件时会进行填写,请保证填写无误后再进行提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节点状态显示已发布,已下载则完成了文件获取操作,不会影响后续查看澄清答疑文件以及投标。
注:如进行了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或递交投标文件操作后需在【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该项目进行其他操作,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及时登录交易平台查看保证金缴纳是否有效,如显示无效,请尽快进行处理,以免影响投标。
10.8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9
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需使用
office2010
或以上版本,支持
docx
和
pdf
两种格式导入,建议导入
pdf
格式。导入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后,请检查分级目录是否齐全,文件制作完成后请打开
HBT
格式的投标文件进行检查。(如用其他制作投标文件则需生成
PDF
后导入,
PDF
如较大将影响导入效率)。
10.10
为保证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以及系统稳定性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版本号同招标文件编制时使用的版本号,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采用雄安新区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2014.3130
版本制作
,
请尽量将投标文件控制在
400M
以内。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签章时需进行转换,等待时间较长,请投标人在该阶段耐心等待,不要进行任何操作。
10.11
开标前必须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
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电子标环境检测,如未进行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请用
IE
浏览器登录,确保
CA
锁能正常使用。需注意雄安新区办理的
CA
锁在检测时选择北京地区、北京
CA
进行检测。
10.12
电子标环境检测和投标人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请登录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交易服务
-
投标人主页进行下载查看。
10.13
投标人在进入开标系统时,如出现“标书预先下载程序未安装,请安装最新版本驱动程序”相关提示,点击确定即可,不影响使用,无需进行其他操作。
10.14
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
CA
锁和电脑,确保网络顺畅,推荐使用公司办公环境的有线网络。另外建议投标人准备
2
台电脑,一台用于观看开标现场直播(能播放视频和声音),另一台用于插入
CA
锁进行解密等操作。
10.15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
.16
异议和投诉
(
1
)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
(
2
)
异议应当通过
“交易平台”在“异议与答复”菜单采用
CA
数字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提出
(
开标异议除外
)
。
(
3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工、周工、刘工
联系
电话:
0312-5609973
转
8001
电子信箱:
1805571172@qq.com
通讯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华望城丰华谷一区
C1
座
502
室
(
4
)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河北雄安新区营商环境局,投诉电话:
0312-5620123
,邮箱:
yshhjjjyjd@163.com
。
10.17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
2024
年
5
月
11
日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需使用河北省平台主体库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请各
投标
人及时关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启用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的通知》。如有问题可拨
0312-5620124
进行咨询。
10.18
本招标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严格落实省数政局双盲、远程异地等相关要求。
10.19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预留充足时间,及时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网站地址:
https://publicservice.hebpr.gov.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Type=6
),按照省平台要求如实填写企业性质、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等信息,完成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全影响投标文件递交。信息受理地可选择“雄安新区”进行线上核验。